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9日以6:2與6:3票,裁定哈佛與北卡羅萊納兩大學,對拉美與非裔的入學優遇違憲。
兩案於2014年,由保守團體提出,稱優遇拉美與非裔的「肯定行動(affirmative action)」,提高了亞裔學生入學難度。校方原先勝訴,但保守派大法官,含非裔的托馬斯(Clarence Thomas)等回應,「應以個人經歷,而非膚色對待學生」,指其違反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平等保護條款。自由派大法官批評「悲劇」、「倒退」。哈佛與北卡兩校,則表示遵守判決,但不會放棄多元價值。
判決獲眾議院長麥卡錫等共和黨員支持,前總統川普讚揚「回歸實力主義」。民主黨籍前總統歐巴馬等則表遺憾,現任總統拜登更指最高法院已「不是個正常的法院(not a normal court)」。
影像來源:CBS Evening News、WUSA9、NewsNation、ABC7 News Bay Area、CNBC Television Youtube頻道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