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毅傳媒綜合報導;圖/Pixabay)為減少交通事故,交通部研擬修法,如果車輛在所有「未禁止行人通過的路口」未禮讓行人,罰鍰上限將由3600元提高到6000元;致人傷亡最高則可罰3.6萬元與吊扣、吊銷駕照。
交通部長林佳龍今早(2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經一個月協商研擬,現階段擬出7項改善方案,分別是:
- 路口檢討改善
-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的檢討修正
- 道路工程人行空間改善
- 路口停讓行人的加強執法
- 推動提高路口未停讓行人罰則之修法
- 不適任駕駛退場機制
- 高齡者交通事故防制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交通部為此研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48、63條,駕駛若未停讓行人,罰鍰上限將提高至6000元,另亦將擴大適用範圍,即使未劃設行人穿越道,只要沒有禁止行人通過的路口皆適用該規定。
此外,交通部也研擬不適任駕駛退場機制,初步規劃朝以下方向修改:延長記點累計期間、加重記點處罰;相關內容將邀集相關運輸業及職業駕駛人公(工)會研商草案妥適性,再報行政院核定轉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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