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韓國瑜罷免案罷免活動期間22號開始

by 朱璟柔

罷韓投票6月6日登場,中選會今天表示,罷免活動期間將於明天開始至6月5日止,為期15日,每日罷免活動時間自上午7時起至晚上10時止。27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發布有關罷免的民調。

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訂6月6日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罷免活動期間依法將自22日開始至6月5日止,為期15日,提醒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政府機關、投票權人、提議人、被罷免人及媒體都有相關規範,請大家務必遵守,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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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指出,在罷免活動期間,每日罷免活動時間自上午7時起至晚上10時止,政府機關不得以機關名義動用政府預算,從事與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

政黨或任何人印發宣傳品應親自簽名,宣傳品張貼,限於罷免辦事處及宣傳車輛。除經地方政府公告地點外,不得於道路、橋梁、公園、機關(構)、學校或其公共設施及其用地,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罷免廣告物。

中選會表示,廣播電視事業應以公正、公平原則從事罷免相關議題的新聞報導;對於提供時段供提議人或被罷免人從事支持或反對罷免案的宣傳,也應秉持此原則;報紙、雜誌及其他大眾傳播媒體所刊登的罷免廣告,應於該廣告中載明刊登者姓名;其為法人或團體時,並應載明法人或團體的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在民調發布方面,中選會指出,政黨及任何人自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10日前所為有關被罷免人或罷免民意調查資料的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或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及樣本數、經費來源及誤差值。

中選會表示,27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被罷免人或罷免之民意調查,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此外,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指出,在罷免活動期間將舉辦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時間訂於30日上午9時在慶聯有線電視台直播,播出後檔案也會置於高雄市選舉委員會官網及Youtube,供民眾隨時收看。(新聞來源:中央社/圖:張彥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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