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酸「黃安們」不住台灣沒繳稅:健保費應從749元→1.2萬

by 朱璟柔
為解決健保資源遭濫用等問題,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天表示,將提案修改全民健康保險法,對於1年在台灣沒有住滿183天、無法提出收入證明、沒有繳稅紀錄者,新增健保被保險人的第7類。

林俊憲舉例,藝人黃安多次在臉書說自己年收入有幾千萬元,但每個月只要繳最低的健保費新台幣749元,這顯然不合理,因此提案修法內容,包括月平均收入18萬元以上者,又沒有在台灣居住的事實者,政府不予補助健保費,這樣每個月的健保費將從749元變為最高1.2萬元。全案目前正在連署中。

林俊憲近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有部分人士長期在海外工作生活,每年回台時卻只要補繳少量健保費,即可享受台灣高品質的醫療服務,對國人十分不公平,健保漏洞是時候該補上了。而最近因為武漢肺炎疫情,台灣健保資源議題再度浮上檯面。

林俊憲今天受訪指出,健保資源非常珍貴,不能濫用,但現行健保確實有漏洞,甚至健保署也表示,以目前財務狀況,1年後可能要調漲健保費;因此,大家要共同來維護健保,有不公平、漏洞的地方,應該要修正和彌補。

林俊憲解釋,例如1年在國內沒有住滿183天,又沒有辦法提出收入證明,政府應該將這類人獨立出來,而目前健保被保險人分為6類,沒辦法歸類為前5類的就是第6類,而且是以最低推點讓他們繳最低健保費。

林俊憲說,像是黃安經常在臉書吹噓自己年收入有幾千萬元,但他每個月只需繳749元的最低保費,這不合理;因此,在一視同仁下,對於1年沒有在台灣住滿183天、沒有辦法提出收入證明、也沒有繳稅紀錄者,必須要在健保法規中單獨訂出第7類進行規範,但要排除戶籍法第16條所定,包括駐外人員、從事遠洋漁業者或留學生,或無謀生能力等情形。

林俊憲進一步說明,倘若修法後,像黃安這樣的人,政府應該可將其推定為第7類,月收入平均18萬以上者、沒有居住在台灣的事實,健保費政府就不予補貼,這樣每個月的健保費將從749元變為1.2萬元,除非當事人可以提出證明。
 (新聞來源中央社;圖取自林俊憲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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