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涉詐又涉毒 前基隆警局長詹永茂遭記過

by 要聞中心

文字撰稿:謝東明

圖片來源:警政署提供

基隆市警局4名員警涉及勾結詐欺車手、侵吞贓款,甚至私吞毒品販毒,除了記二大過免職,並移送法辦。員警所為也波及長官,警政署今(23)公布懲處名單,多名分局長遭調職,前基隆市警局長詹永茂也被記過一次。

警政署表示,基隆市警局所屬的張姓、黃姓警員,涉嫌與詐欺車手勾結,還因侵吞贓款遭人毆打,經民眾報案曝光犯行。市警局主動查處移送地檢署後,兩人已於2月7日遭法院裁定羈押。但自清循線擴大追查後,卻發現另有周姓、蘇姓2名員警,涉嫌於偵辦毒品案時,疑以多報少、私吞毒品,謀取不法所得。

由於4名員警涉案情節重大,嚴重斲傷警察風紀,經市警局召開考績會,立即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署長陳家欽今日邀集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室、政風室、人事室等主管召開會議,針對相關主官(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部分,分別究責及調整職務,以示整飭風紀決心。

相關主官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及調整服務地區,包括花蓮縣警察局督察長婁子才(前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調任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秘書,並記過一次。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江慶斌(前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警務參,並記過一次。

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楊効宜,加重記過二次。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林鼎鈞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分局長,並記過一次。警政署警監一階警政委員詹永茂(前基隆市警察局局長)記過一次。

另外,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蔡進明調任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分局長陳鴻忠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組長陳至瑋陞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分局長。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分局長呂芳逸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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