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議會,11日以51席內44票贊成,通過一項新法案,規定租房或雇用時,不得以體重為由歧視或差別待遇。
此前,紐約已有規定,禁止以種族、性別、年齡、宗教、性傾向等條件,歧視就業者或租客。以蔬食減肥法瘦下35磅,將其著書的民主黨籍市長艾瑞克‧亞當斯(Eric Adams),上個月曾肯定法案的努力,稱「我們絕不應以體重歧視任何人」。自1960年代,紐約一直是肥胖者致力於維權與反歧視運動的中心。
法案的通過,使得紐約成為華盛頓、舊金山等城市後,第七個擁有相關規定的美國城市。除了體重外,本法案也禁止對身高的歧視,另外,禁止歧視刺青者的法案也已在進行審議。
影像來源:NYCCouncil、NAAFA Official、NYC Mayor’s Office、PIX11 News、Eyewitness News ABC7NY Youtube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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