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健庭談美麗灣的美麗與哀愁【五星級縣長】

by 要聞中心

文字撰稿:蔣永佑
攝影記者:攝影中心

國民黨前台東縣長黃健庭在卸下五度五星級縣市首長光環後,先與台灣首富郭台銘搭檔參加國民黨總統候選人初選,震動藍營;日前又因傳出獲總統蔡英文提名為監察院副院長,朝野嘩然。然而黃健庭縣長任內的最大爭議之一,就是卑南海岸美麗灣渡假村BOT案,甚至成為他入主監院的絆腳石。面對《毅傳媒》,黃健庭首度完整地對國人說明美麗灣案,且看從他口中如何詮釋這「美麗灣之變」。

為了避免爭議事件當事人的想法被曲解,《毅傳媒》儘可能完整呈現黃健庭受訪時的說法,同時不做任何評論。但此不代表《毅傳媒》支持黃健庭的作法。

「“A lie gets halfway around the world, before the truth has a chance to get its pants on” 美麗灣的事件表面上是一個環保的議題,但是我覺得背後更深層的是公民素養的問題,這些是少數的人去用謊言去煽動,然後讓整個輿論被帶出來,到最後連法院都被綁架了。」一開始,黃健庭就無奈地這樣說。

上個月24日,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庭歷經三年,終於裁定台東縣政府需以6.29億元買回美麗灣,卻依然止不住環保團體究責的聲浪,黃健庭也在仲裁結果出爐後接受《毅傳媒》專訪,一一回應社會輿論對於美麗灣渡假村的四大疑慮。

黃健庭在美麗灣仲裁結果出爐後,接受《毅傳媒》專訪,逐一回應社會對美麗灣的四大疑慮。

疑慮1:環評被撤銷

黃健庭表示,原本台東縣政府告訴美麗灣渡假村不需要環評,因為按照環保法規,沿海自然環境保護區開發案面積在一公頃內免環評,「但到底是一公頃的開發面積,還是整體的承租面積?這個在法規上規定得並不明確」,當時的縣府就是因開發面積在一公頃以內,而認定免環評。不過早年曾有一名縣議員曾公開指出,有人希望美麗灣把申請環評這工作交給「他們」來辦,當美麗灣拒絕,從那時候開始就有反對的聲音出來。

「我們(台東縣政府)都已經請示過環保署了,照環保署的意見去做的,(環評)還是被撤銷」,而且是用程序理由撤銷,理由竟是縣政府都不能有代表在(環評會議)裡面,但撤掉縣府代表又變成環評委員人數不足,因此會議結果無效。黃健庭難以理解,「如果用這種標準看待,全台灣公部門通過的環評,沒有一個說是那個主政單位沒有人代表在裡面參加環評會議的。」如果要求美麗灣的環評,台東縣政府官員都不能參與,按照這個標準,全台灣也沒有一個公共工程會通過。

更甚者,在第二次環評的時候,就有一堆遊覽車載在外地人來,「一群年輕的學生穿著T恤坐在那裡就開始反對、反對,我們縣政府同仁跑去問年輕人,你到底反對美麗灣什麼你知道嗎?」沒想到對方居然回:「不知道,教授叫我們來我們就來啊!」

黃健庭認為,美麗灣表面上是環保議題,背後更深層的卻是公民素質問題。(翻攝「拆美麗灣大違建」臉書)

疑慮2:破壞環境

對於環保團體質疑美麗灣會破壞環境、汙染海洋,黃健庭強調,美麗灣環評被撤銷,都不是因為任何實質環境上或環保的理由,就只有程序有瑕疵。反倒是美麗灣還沒進去前,沙灘髒亂無比,且當時台東縣政府是「要求美麗灣做到污水零排放,全部回收處理過再利用,澆花澆水等等,這個是超過政府(環保署)的要求喔。」

黃健庭透露,美麗灣業主的兒子是一名潛水教練,以往都帶頭潛水下去做海底淨灘,去保護那些珊瑚,「美麗灣其實非常清楚,它最大的賣點就是那片沙灘跟前面的海洋,所以它不可能自己去破壞,它保護都來不及。」還沒有開始經營,美麗灣就把沙灘維護得乾乾淨淨的,定期做海水水質和海底珊瑚現況的檢測,這些都是被環保署評定為優良的。

疑慮3:公有沙灘私人化?

外界曾質疑,台東縣政府將杉原海水浴場BOT給美麗灣渡假村,是把台東最美麗的一段海灘送給財團,黃健庭也駁斥這個說法,「美麗灣會負責維護管理那個沙灘,但是不會把整個沙灘block(封阻)起來,不讓閒雜人等進出」,民眾依然可以自由進出海灘;但如果要去使用到飯店的設施,當然就是要另外付費。

外界曾質疑美麗灣會破壞環境且圖利財團。(翻攝地球公民基金會FB)

疑慮4:與民爭地、欺壓原住民?

還有人批評,美麗灣所在的杉原海灘是一旁阿美族莿桐部落的傳統領域,台東縣政府根本是縱容財團入侵,黃健庭也告訴記者:「莿桐部落絕大多數,都是支持美麗灣的,有一個這樣的飯店要到地方上來,他們甚至於有很多子弟啊,有一度已經把台北的工作辭掉、西部的工作辭掉,已經到美麗灣來報到上班了,所以後來那個失望,部落是非常非常失望的。他遺憾地認為,只有少數人打著部落的名義,高喊莿桐部落是反對的,其實並不盡然,實際上美麗灣即便還沒有開始營運,它跟部落的溝通和敦親睦鄰都做得非常好。

黃健庭表示,當時美麗灣被汙名化的程度,他自己後來才聽台北的朋友說,已經以訛傳訛到,說那篇海灘原本是莿桐部落要出海捕魚的地方,但是自從BOT案來了以後,都讓財團破壞了,「那個也都不是事實,那個地方原來就是杉原海水浴場,因為經營的效益不夠好,所以徐慶元(前)縣長才會想到說把它整個拿來做BOT,讓民間來把它的效益做出來,所以根本不是什麼捕魚漁場的問題。」

同時,黃健庭也以屏東墾丁「悠活」大型渡假村及美國海灘度假勝地夏威夷為例,凸顯美麗灣無論是環評標準或法院判決,都面臨著雙重標準的荒謬處境。「我們就拿墾丁的悠活(渡假村)來看好了,墾丁悠活的量體,是美麗灣的至少六倍,也在海邊,然後發現這個案子從頭到尾沒有做環評,(後來)補做一個環評,然後就地合法」,這樣的兩套標準,甚至出現在同一位當初極力反對美麗灣的學者,卻對悠活輕輕放下,說補做個環評就讓它通過了吧,「沒有人在那邊喊殺喊打,說一定要把它結束營業,甚至要把飯店拆除掉,什麼道理?」

黃健庭表示,台東阿美族的莿桐部落其實大部分人都支持美麗灣,反對者僅少數。

「我有一次到夏威夷公出的時候,請教了當地的專家,你們夏威夷海灘上蓋得密密麻麻,難道都沒有人在抗議嗎?你們怎麼處理這樣的問題?那他就回過頭來問我,他說當然都要畫一條線啦,到達什麼程度,就不可以了,不可以再有了,他回過頭來問,那你們那邊有這個問題是第幾間飯店呢?我猜他心裡面以為我要給他的答案是20啦30間,(可能快要到那條線了?)對對對,接近那條線了,所以造成這麼大的這個(爭議),我跟他講,第一間,他已經話不知道怎麼接下去了,下巴都掉下來了。」

後患無窮

對於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的仲裁庭,裁定台東縣政府須以6.29億買回美麗灣渡假村飯店建物,黃健庭也認為後患無窮,不僅將帶給台東縣政府財政很大的負擔,更會長久影響未來的招商。

「今天很遺憾了,努力了十幾年,最終最終的結果是解約了,縣政府要拿6.29億去把它買回來,問題再買回來以後還不知道能幹嘛,那一棟還在那裡。」黃健庭說,他知道反對人士說就把它拆掉,說得很簡單,但那棟建築物是合法的建築,因此必須去活化它,讓它發揮效益,「不是反正花掉就花掉那又不是我的錢,不能用這種態度來看待。」但反對的人就是反對,結果卻是由台東人承擔,但台東明明絕大部分民眾都支持美麗灣,去反對的都是外地人。

面對如此的仲裁結果,黃健庭心裡很難過:「做上帝在地上的好管家要做的是什麼事情?就是要好好地把產業發展起來,當然,把環境保護好,但是把產業發展起來,然後讓你的人民生活是可以過得更好。」現在花錢把美麗灣買回來,就是回到原來的杉原海水浴場,等於白繞了十幾年又花了6億多公帑。

屏東墾丁悠活度假村的量體是美麗灣至少六倍,卻能補做環評就地合法。(翻攝墾丁悠活渡假村FB)

黃健庭以前縣長的身分指出,台東先天財政結構上非常困難的,他任內好不容易努力省吃儉用,直到第二任期的預算才從短缺15.16億到結算可以有一點盈餘,「但四年的盈餘不過8億多,一次美麗灣這個6點多億,就搞掉了啊。」

黃健庭也認為,這件事情對台東造成的傷害不只是財政的傷害,連同未來整個台東的招商都會受到影響,今天縣府得拿出6.29億出來,其實會犧牲掉很多該做的事,據他了解,過去一年台東縣政府各局處已經開始主動刪減預算,就是因為不知道將來美麗灣要賠多少錢,「6.29億對財政極度困難的台東,其實是非常大的一筆數字。」

「到底什麼是環境保護?就真的只能讓它荒蕪一片才叫環境保護嗎?環境是一個管理的問題,當然是一個保護、開發要取得平衡的問題,而不是完全是不能動,才叫是最好的。」

黃健庭認為,美麗灣仲裁結果將對台東縣造成極沉重的財政負擔。
黃健庭婉惜美麗灣之於台東,原本可望成為如夏威夷般的一流海灘度假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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