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廂刺殺25歲鐵路警 兇嫌竟判無罪交保

by 呂 品逸

文字撰稿:呂品逸
照片來源:翻攝自李承翰臉書

嘉義一名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值班時前往台鐵列車廂內處理票務糾紛,不料卻遭不願補票的鄭姓嫌犯拿水果刀猛刺腹部,雖送醫卻仍不治身亡,當時他年僅25歲。嘉義地院審理後,今天宣判行兇的鄭嫌無罪,消息一出各界譁然,有人痛斥判決離譜,罔顧李承翰殉職;也有民眾擔心,鄭嫌5年後若出院,恐怕又是一顆不定時炸彈。

嘉義地院審理此案時,勇警李承翰的父親,痛斥鄭嫌在搭乘火車之前先去買刀,跟本是預謀犯案,希望法官能求處鄭姓嫌犯死刑,還給兒子一個正義;而檢方則主張鄭姓嫌犯雖然罹患思覺失調症,但案發當時並非心神喪失,仍有辨識力及控制力,因此建請法官判處無期徒刑。

鄭嫌律師強調,鄭嫌經過專家鑑定後確認有被害妄想症,且智力測驗僅有76分,符合《刑法》中的「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嘉義地院今天(30日)上午宣判鄭嫌無罪、應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並裁定50萬交保。判決結果讓警界一片罵聲,警政署強調司法應維護警察執法尊嚴,給予殺警的鄭嫌相當的刑事罰則,否則嚴重打擊警方士氣,並表示支持檢方提出上訴,也將聘請律師全力協助家屬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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