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調查中心
主圖來源:翻攝自賴素如臉書(右為賴素如)
前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被控在雙子星BOT案中索賄1千5百萬,最高法院今(23日)天駁回賴素如的上訴,維持更一審認定的7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全案定讞。同時最高院也已經通知檢察官啟動防逃機制,若無意外,賴素如得在牢中過農曆年了。
《毅傳媒》記者調查發現,賴素如於2011年利用市議員職權,向太極雙星團隊索賄1500萬元、並收前金100萬元,護航太極雙星取得雙子星大樓開發案。一、二審法官各判10、9年徒刑,幾經上訴後,最高法院今(13)日改判7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100萬犯罪所得沒收。
離譜的是,檢調監聽發現,太極雙星股東賈二慶曾經打電話給金主程宏道說,「大小姐(賴素如)先要一朵小花,順利再給3朵,事成剩下6朵也全給她!」事後經過比對,才知所謂的一朵小花即為新台幣100萬元,「小花」正是賴素如索賄的暗號。
另,賴素如亦曾被起訴財產來源不明罪、隱匿寄藏貪污犯罪所得財物罪部分,之前都已判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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