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心議員遭母列人頭 耿葳涉詐領助理費險被訴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現任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的耿葳,2011年任職於前市議員厲耿桂芳辦公室期間,當時耿葳的母親詹麗玲擔任厲耿桂芳辦公室主任,詹的銀行帳戶因為被法院凍結,則以耿葳名字、帳戶來領取薪資,甚至還多找一個何姓人頭帳戶來領薪。北檢今考量厲耿桂芳等3人認罪,今(13)日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限2年,須支付公庫10萬至40萬元;耿葳因罪嫌不足則給予不起訴處分。

耿葳為現任大安、文山區市議員,現年28歲的她為本屆最年輕的市議員,自姑姑厲耿桂芳手上接棒,也被外界視為重要的接班人,而耿葳的大伯,也是評價兩極的中華民國退警總會會長耿繼文,家族親友都是政壇警界的要角。

檢方調查,2011年時詹麗玲因其銀行帳戶被丈夫債務牽連而遭到法院扣押、凍結,便請厲耿桂芳改聘女兒耿葳為助理,才能夠順利獲得每月4萬元的薪資;之後母女倆都在辦公室服務,詹女以主任身分來持續辦理耿葳的聘任及續任程序;2014年到2016年間耿葳出國留學,詹女仍冒用耿葳簽名來申請薪資。

台北市議員耿葳遭控詐領補助費,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翻攝自耿葳臉書)

檢方另查出,2015年間厲耿桂芳要幫詹麗玲每月加薪2萬6000元,但詹的銀行帳戶仍然被凍結,所以另找一位何姓女子當人頭帳戶來領取薪資。

厲耿桂芳等3人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但檢方考量3人無前科,且詹女確有勞務工作,也未溢領報酬,而厲耿桂芳與何女基於老闆、朋友的情誼來協助詹女,3人犯後態度良好,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至於耿葳因罪嫌不足而不起訴。 (翻攝自耿葳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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