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沒治好可放了 大法官宣告違憲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攝影記者:李智為(中為司法院長許宗力)

性侵強制治療無期限,司法院憲法法庭今年11月間舉行辯論,聲請釋憲的性侵犯委任律師指出,現行法規未規範何種處所、何種方式、治療期限,已經有侵害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大法官在今(31)日做出解釋結果,宣告違憲。

違憲部分,針對《刑法》91條之1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2條之1,規定性侵犯經鑑定有再犯危險者,得命其在相關處所接受強制治療,直到再犯危險顯著將低為止。簡而言之,未來高風險性侵犯若未治好,可依釋憲結果來釋放。

法條

日前犯下馬國女大生姦殺命案的男子梁育誌,遭橋頭地檢署起訴,因其無矯正教化可能,並向法院建請求處死刑,當時案發之際,也造成釋憲結果備受外界關注。

這起釋憲起源於,盧姓男子因乘機猥褻罪被判刑,執行完畢後,因有高度再犯之虞,而在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強制治療,今年9月獲准停止治療;另兩名聲請釋憲人常姓男子、曾姓男子,也同為有高度再犯之虞的刑後治療受治人。

而聲請釋憲的理由,在於相關法令沒有規定強制治療上限,顯然不合理,例如一個露鳥俠被判刑4月,卻須強制治療4年,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強制治療就是換了標籤的強制關押,可能會有受治人被「關到死」。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在釋憲辯論時,以強硬的態度堅持合憲,強調若性侵犯放出來的話,恐造成社會動盪。(圖:毅傳媒資料室)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更舉例馬國女大生案件,認為「國家正面臨一場風暴,就是性侵害造成的!」現今強制治療不是刑罰,而是以治療、回歸社會為保安處分,對象是再犯風險高的性侵犯,或許一輩子不會治好。

法務部資料也顯示,歷年來法院裁定刑後強制治療總人數158人,其中評估後認為再犯危險性顯著降低有98人,達總人數62%,培德病監目前收治56人。但這次釋憲結果違憲,這56人未來恐會放出來。

看更多
潤寅董娘詐貸470億 法官重判28年罰6.5億
青青又進警局!收抖內百萬遭粉絲告詐欺

⇩⇩⇩按讚訂閱看更多⇩⇩⇩

我有話要說

相關報導

網站使用cookies來改善使用者體驗, 如果您接受則視同接受我們的隱私權政策。 接受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