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蔣永佑
停職中的橋頭地院法官柯盛益,因開庭期間屢屢以「讀書讀到傻去了」、「你頭殼壞掉」、「那個書是怎麼唸的」、「腦袋糊塗」等語,分別辱罵兩位黃姓律師,還扭曲律師本意逕自指示書記官在筆錄上做不實記載,遭監察院彈劾送交認司法院職務法庭。職務法庭審理後,認為他已不適合再當法官,判決他轉任司法事務官,但因柯已年滿65歲,只能強制退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先前監察院的彈劾文指出,柯盛益2011年就曾因開庭態度不佳,遭判休職一年,未料復職後卻依然故我。2019年他在橋頭地院民事庭審理七件案件期間,不斷辱罵不同律師,甚至出現「混到這種程度」、「頭殼有沒有壞掉」、「靠腰」、「這麼白癡」等人身攻擊的字眼。
職務法庭認為,柯盛益的言行,已逾越審判長的職權,缺乏耐心又預斷,且態度輕率,語帶譏諷、任意辱罵,甚至涉及對個人的人身攻擊,已嚴重違反《法官倫理規範》及司法院《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其扭曲律師陳述本旨,逕予指示書記官記明筆錄,更嚴重違反《民事訴訟法》、《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情節重大。
職務法庭指出,柯盛益先前在高雄地院時,就因開庭態度不佳,戕害司法形象被監察院彈劾,並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休職1年的懲戒處分。柯盛益歷年考績多次乙、丙等或未達良好,審理案件多所疏失,仍未記取教訓,這次在2019年間密集、反覆的違失,不僅傷害司法公正,也嚴重侵害當事人訴訟權利,顯示問題在於其人格不穩定,無法控制自身情緒,應予以懲戒。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