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涉侵占罪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台北地院昨天改裁定孫道存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且每天向住居地轄區派出所報到。孫的律師今(15)日下午到北院辦理交保手續,孫道存將可返家過年。 孫道存被控掏空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近新台幣200億元,最高法院判處孫道存有期徒刑3年定讞,於民國106年9月29日發監,原本今年元旦服刑期滿出獄。 不過,孫道存另涉公益侵占案被檢方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於出獄日提訊他開庭後,認定他涉侵占金額逾1億元,除應負刑責外,未來可能面臨高額民事求償或刑事沒收,可能逃亡以規避民、刑事責任,裁定羈押禁見。 孫道存7日委託辯護人提出準抗告,主張應撤銷羈押,台北地院組成合議庭審理後,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本案受命法官昨天召開調查庭。 孫道存庭訊時表示,他在八德外役監服刑時,每次外出都提早返監,前案審理時均準時出庭,不會逃亡,且家中還有96歲老母,希望能返家跟母親一起過年。 法院最後裁定孫道存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天定時到派出所報到。孫道存表示先回看守所,最快今天再辦理交保手續。 孫道存律師下午到北院辦理交保手續,法官開立釋票,將請法警送往台北看守所,看守所確認無誤後,孫道存即可返家。 (中央社台北1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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