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洪玲玲
更新:新增疾病管制署回應
針對桃園蘆竹一處高級社區,施壓房東要求居家檢疫中的莊先生,當日搬走,並威脅不搬就要舉報他下樓取餐,甚至把他和同住的承租人磁卡消磁等行為。
疾病管制署回應,如果居家檢疫的個案,遇到上述情形可能有侵害其租賃等合法權利及歧視之問題,則該社區有違反 《傳染病防治法》第11條 之虞 ,應請地方主管機關先予調查。
桃園市莊姓居家檢疫男子,因警衛不肯代送,才離開家門到社區大廳收取外送餐點,卻遭欲趕走他的社區舉報,遭蘆竹警分局依法函送衛生局裁罰,莊男未料到自己配合政策檢疫,卻遭到排擠和歧視,心情低落,他接受《毅傳媒》專訪訴說心路歷程,律師認為社區歧視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
今年30歲的莊先生告訴記者,他日前受王姓友人之託,一起至柬埔寨金邊探訪口罩代工廠的營運狀況,於4月3日返國進行居家檢疫,王男也就近安排他,到王男弟弟和其前女友承租的住處檢疫,王男隨後返國也會到此居家檢疫。
不料,4月4日莊先生暫住的社區,收到他的居家檢疫包,得知他在社區內,便通知房東下逐客令,要求莊先生「當日」就要搬走,據了解該社區外型氣派,平均每戶要價2千萬元。
「你不是這裡的人,造成社區很大的動盪不安。」莊先生說,4月5日社區主委透過對講機,強烈要求他搬離,主委還說他有下樓取餐,這樣造成社區有感染的風險,說他下樓取餐行為違規,還威脅莊先生,「若你不離開社區,就會向警方舉報」。
莊先生表示,他沒想到自己回到台灣會受到這種排擠,心情受到很大的打擊,還連累同住的王男弟弟,他們的磁卡都遭社區消磁,從4月5日起,進出都要請警衛開門,本來王男弟弟有空時,會幫他買飯,現在連他都出入不便。
而且社區也給房東施加壓力,房東告訴他們,如果莊先生不搬走,他無法給社區交代,「到時連你們都沒辦法繼續租」,他們告訴房東,莊先生的地址登記在這,現在搬家會被罰錢,但房東和社區都不予理會,房東甚至說社區認為,王男回國後,也應該住防疫旅館,不要回到社區內住。
莊先生認為,他有跟社區主委解釋,他不得已下樓取餐,是因為4日當天的警衛不願幫他送餐,取餐過程他都全程配戴口罩,5日的警衛有幫他送餐,而且還先幫他付錢,讓他不用出門,非常感謝。
但管委會仍不為所動,仍將莊先生當成要「立即處理」的對象,6日傍晚桃園市警方就上門訪查,莊先生看到訪查單內容,詳列他下樓取餐的活動狀況與時間,就知道是社區去舉報的,讓他非常難受,莊先生當時向警方反映,他和王男弟弟的磁卡被消磁,警方有答應幫忙與社區協調,但社區仍不願恢復。
直到7日中午,莊先生家人中午看到新聞曝光,打來通知,他看到新聞心情更加低落,他告訴記者,居家隔離至今5日的過程中,只有里長打來關心他、鼓勵他,但是1922和桃園市衛生局,都沒有與他聯絡,甚至今天早上,里長告知他「桃園市長開過會,還是會開罰,再請他提訴願」,更是讓他「心力交瘁」。
居家檢疫遭到社區排擠,受到同胞歧視,莊先生便在IG寫下心情
人性的自私, 不單只是威脅的時候一覽無遺, 居家檢疫是自主隔離不是生病, 各種威脅恐嚇, 我瞬間以為大家都是黑社會的... 台灣自以為傲的人情味 蕩然無存,頓時可笑 民主社會比共產社會更野蠻 收起你異樣的眼光跟心態 會讓社會更美滿和諧 疫情期間也忘大家共體時艱
律師顏紘頤表示,社區將門禁卡消磁,要看其租約和社區規約是否有合理規範,如果無規範,逕行將住戶的門卡消磁,可能有觸犯《刑法》強制罪的法律責任,而且社區此舉若未與主管單位配合,造成居家檢疫者被迫離開,除了可能妨礙防疫,造成居家檢疫者心生恐懼不願配合,也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11條,對於居家檢疫者、及其家屬之人格、合法權益,應予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 ,認為指揮中心應該要做解釋。
⇩⇩⇩追蹤粉專新聞看更多⇩⇩⇩
⇩⇩⇩加入Line@好友重要新聞不漏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