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高市議員黃紹庭涉助理費案 高雄地院判2年緩刑5年且褫奪公權5年

by 敖博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網路翻攝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浮報助理費案,檢方偵結後將黃紹庭夫妻及12名助理起訴,高雄地方法院今(30)日下午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黃紹庭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本案仍可上訴。

高雄市議員黃紹庭身兼國民黨中常委,檢方指控長期詐領助理費,去年9月26日收網前黃還搭機跑到中國,3天後才回國投案,且自錄影片澄清沒有詐領助理費,直到被檢方聲押獲准才坦白,並繳回1455萬餘元犯罪所得。

高雄地檢起訴黃紹庭夫妻及12名助理,檢察官認為他已坦然認錯、配合偵辦,建請法院從輕量刑,法官諭令黃150萬元交保。

高雄地院半年來密集審理,今下午宣判,黃紹庭被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合併判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繳交公庫150萬元,須至指定機構從事240小時勞務。

至於涉案人頭助理,因偵查、審理中都自白,宣判獲緩刑,免入監,僅一名葉姓人頭助理,審理時拒不認罪,依法判刑3年,為全案量刑最重被告,也是唯一須入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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