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高虹安臉書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審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高院二審今(16)日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其中高院解釋判決理由,表示立法院函覆指公費助理費本質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立委吳思瑤批評,立法院一紙函文為高虹安脫罪,立法干預司法,完全沒在演。
高院合議庭判決理由指出,經立院函覆提供「立法委員薪資發放明細表」、「立法委員加班費發放明細表」及審酌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立法沿革,顯示助理費相關規定的立法目的及預算編列性質,應屬「實質補助,彈性勻用」。
合議庭指出,該預算編列在「委員問政業務」項下,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的本質,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最初是直接撥入立法帳戶,由立委以雇主身分統籌管理,後來因涉及近百萬元撥入立委帳戶的稅捐問題,才改撥入指定的助理個別帳戶。中央主計主管機關歷來將「助理待遇」納為「民意代表待遇」其中的「立委聘用助理待遇」補助。
立法院函覆也認為編列立委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委問政需要所須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亦採信高虹安辯稱首次擔任立委,公費助理制度缺乏明確規範,採取黃惠玟過往擔任立委助理沿用其他立委辦公室作法,及無詐取財物的犯意。
吳思瑤則酸「厲害了,立法院!」,立法院最大,一紙函文為高虹安脫罪。立法干預司法,完全沒在演的。
吳思瑤說,立法院說助理費本來就是立委個人的,所以高虹安沒有貪污問題,司法院就聽信了,就照辦了,這可以證明一件事,高虹安確實把助理費拿來私用,只不過立院幫忙背書這樣沒問題,所以就無罪了。
吳思瑤表示藍白合,最高境界,立法干預司法,最新進化版,她一向尊重司法,但這樣的司法,實在讓人很難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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