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de and groom at wedding ceremony.

2022公證法制度變革15》【司法巨獸 公證制度】『公證結婚 何去何從』系列報導(五)先公證 沒登記 正宮變小三

by 映青 柯

文字撰稿:新聞中心
圖片來源:新聞中心

話說李姓女子與離過婚的黃姓男友交往數年決定結婚,到法院公證結婚並公開宴客,高興興興升格人妻。朋友提醒要辦登記才算是名正言順,但丈夫總說工作忙,她也認為已經結婚,一直未去辦登記。未料半年後,她發現丈夫與前妻藕斷絲連,後來竟與前妻重修舊好,搶先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她反成了小三。

正宮變小三  公證結婚誤導民眾

以上就是一則公證結婚誤導民眾的真實案例。事件當事人李姓女子面對遇人不淑,最後只有搬離傷心地,隔年孩子出生,她獨自撫養,再也不願重提往事。

公證結婚容易誤導民眾,雖然公證人在結婚證書上依法必須註記「經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後始生效力」,並當面告知,但還是難免有誤導情形發生。

公證結婚與結婚登記 接軌有法律上的困難

中華民國公證人公會全國聯合會於民國110年5月7日在周家寅理事長率領之下,一行人前往總統府晉見蔡英文總統。會中,全聯會提出公證結婚如何與結婚登記結合的訴求,並獲得蔡總統的正面回應,指示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政務委員研商相關事宜。

110年底由羅發言人邀集內政部、法務部、行政院法規會及公證人全聯會等單位進行研討。會中,全聯會代表提出在戶籍法中增訂公證結婚公證人應依職權通知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但是法務部代表認為公證結婚婚姻尚未生效,戶政機關是不能受理結婚登記的;更何況如果當事人分別到不同的兩個公證人處辦理公證結婚,但是公證人通知的時間有落差,哪一個婚姻才有效,容易引起糾紛,而且又走回儀式婚。

法務部代表另外提出配套,可以在公證人辦理公證結婚時,申請戶政人員到現場收件,然後帶回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但是內政部戶政司表示,目前戶政人員的人力有限,有相當困難。會議最後,並沒有獲得具體結論。

公證結婚 何去何從?

目前公證法修正草案正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議中,其中一項重大的議題,就是是否廢除法院公證人而採民間公證人單軌制。而對於案件量已嚴重萎縮,且不具任何法律效力的公證結婚,是否跟著法院公證人存廢問題一併處理,應是司法院應該好好認真思考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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