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台北市議會官網
根據集會遊行法規定,北檢並非可合法集會場所,但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今(17)日號召國民黨黨工職晚間6點到北檢抗爭,北市警局的長官台北市長蔣萬安也說會去,因此民進黨市議員簡舒培質疑,警方要過多久才會驅離現場群眾。台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回應,北檢前面不得集會遊行,但是否驅離要看現場狀況。
《集會遊行法》第6條規定,集會、遊行不得於各級法院、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以及其周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簡舒培詢問李西河北檢外是否可以集會遊行,李西河回應,當然不能。
簡舒培舉出去年8月30日民眾黨前往北檢外聲援時任黨主席柯文哲,人群過了2天7小時才解散,且在此之前,並沒有人在北檢外違法集會。
李西河說,當時也是他第一次碰到有人在北檢外集會,第一時間詢問北檢,北檢回應請他們柔性處理,不要影響偵查程序進行,李西河說會問北檢是因為集會在北檢門口。
簡舒培質疑,本月蔣萬安回應藍營議員質詢時說「依法不能舉行或依法不可以在這邊辦各種罷免活動,當然警察依法行政,就是要驅離」,現在卻帶頭違法在禁制區集會,把法律視若無物,詢問警察局幾分鐘才會舉牌、驅離?
李西河表示,北檢前面當然不能集會遊行,但是否驅離會看現場狀況,都依法行政,原則上是不要有衝突、流血,會先勸導再警告,然後看有沒有必要命令解散、禁止。
李西河表示,依照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要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以及集遊法26條所說,用最適當的方法、依比例原則處理這些集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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