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住宿券有雷!消保處查近4成違規 煙波、承億文旅上榜

by 胡 肇芳

(文/毅傳媒綜合報導;圖/中央社)武漢肺炎疫情嚴峻,觀光旅遊人潮轉向國旅市場,消保處今(2日)公布百家旅館住宿券查核結果,共37家,近4成違規,包括雲林縣觀月商務休閒旅館、花蓮縣承億文旅-花蓮山知道,和煙波大飯店花蓮館,縣市政府都要求限期改善。

行政院消保處會同交通部觀光局及各地方政府,針對100間觀光旅館及旅館所使用「住宿券」進行查核。查核項目包括「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專線」、「履約保證責任」及「不得記載事項」等8項目。結果發現,全部符合規定有63家,部分不符合規定者有37家。

其中,有9家業者的住宿券違反「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包含訂有「使用期限」和「須搭配其他禮券共同使用」。消保處提醒民眾,旅展買的優惠券,也只能規定「優惠期限」,期限過了仍可補價差使用。

消保處表示,查核結果確認後,要求觀光局及各地方政府觀光旅遊局(處),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命業者在30日內改正。除觀月商務休閒旅館(雲林縣)、承億文旅-花蓮山知道(花蓮縣)、煙波大飯店花蓮館(花蓮縣)等3家業者尚未改正完畢外,其餘34家業者都已改正。

消保處也呼籲,觀光旅館及旅館業者應依照「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印製及銷售住宿券,並落實履約保證機制。也提醒民眾,購買住宿券時,務必注意住宿券是否有不合理限制,避免發生住宿糾紛,影響度假住宿興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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