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黃牛票亂象,行政院會6日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送交立院審議。草案除針對加價轉售開罰,亦將處罰以假資料或機器人買票轉售的不正行為。
此次修法,將現行《社維法》三日以下拘留和一萬八千元罰鍰,提高罰鍰至票面金額五十倍,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三百萬以下罰金。法案初版曾參考日本、澳洲,規定10%以內轉售加價為「合理利潤」,立委林宜瑾主張「惡霸攔路要錢,給多少錢都不應該」,部會討論後,決議刪除此項條款。
對於未納票券實名制,文化部長史哲指出,近期採實名制活動,驗票繁瑣使觀眾與主辦不便,且不利於合法轉讓,但會再研擬是否以政策補貼與業者協商。
影像來源:公視新聞網、文化部 Youtube頻道;facebook 文化部 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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