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之亂1】《在不瘋狂》撈6千萬 爆疑逃漏稅

by 呂 品逸

文字撰稿:呂品逸、李宜樺
攝影記者:柯俊彥、李智為
美術設計:Kiwi
影音編導:謝凱萱
影音剪接:謝鈞陶

知名YouTuber團體《在不瘋狂就等死》曾創下單支影片1200萬點閱的超狂紀錄,團長游否希更曾公開透露該團的年營收突破6千萬。但《毅傳媒》接獲爆料,指稱《在不瘋狂就等死》的幕後公司「狂人娛樂有限公司」涉嫌謊報團員的所得稅,疑似逃漏稅。

《毅傳媒》記者找到了《在不瘋狂就等死》前團員古拉,他證實遭謊報稅金的消息。古拉拿出2018年「狂人娛樂」公司所發出的年收入單據,以及國稅局同年度所寄發的綜合所得稅稅單,發現兩相金額竟然不相同。古拉稱該年度實際上只領到27萬多元,依法不用繳稅;但「狂人娛樂」公司竟向國稅局陳報古拉該年度的收入為42萬多元,低薪高報,讓古拉因此得繳稅。

《毅傳媒》記者調查發現,自2019年開始《在不瘋狂就等死》便傳出有歧視、霸凌、甚至疑有黑幫介入的消息,原本YT上擁有的百萬粉絲訂閱數因此急速下降,如今再增添疑似逃漏稅問題,醜聞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雙方互嗆變成羅生門,劇情如八點檔連續劇般地精彩。

獨家提供投訴爆料線索、影片、照片,另有重賞。

訪問當天,與古拉(本名:甘儇儒)相約在他新加入的工作室,他頂著剛弄好才沒多久的雷鬼頭,與女友一起臉色沉重地走進辦公室,一提到他在《在不瘋狂就等死》(以下簡稱:《在不瘋狂》)的經歷,他不時皺著眉頭、語調低沉,和螢幕上玩鬧、嘻嘻哈哈的樣子判若兩人,可見他這些日子,似乎承受著不少的壓力。

古拉控訴,去年5月間,公司突然說因為要「幫大家節稅」,所以向每個人收取自然人憑證,古拉表示:「當時我也不懂,就傻傻地交了。」但後來被擔任會計的古拉媽媽發現不對勁,這才發現遭公司低薪高報。

古拉表示,當時請媽媽在幫忙報稅時,媽媽發現2018年他的年收入實際僅領27萬多元,但在綜合所得稅單上,古拉的薪水竟高達42萬多元,古拉無奈地說:「那時候我還被媽媽揶揄說:『你賺這麼多喔?』」但他和女友越想越不對,翻出整年的薪水明細表來比對,確定薪資遭浮報快15萬元,當下傻眼。(《在不瘋狂》走下坡?請看 【網紅之亂2】醜聞頻傳 《在不瘋狂》關回應爆退訂潮

《毅傳媒》記者根據經濟部工商登記的資料顯示,古拉指控的「狂人娛樂」公司,其前身為「辰銘科技公司」,2012年才變更為現名,而該公司登記的負責人是李國澐(現改名為李國瀧),且李國澐名下還有「在不瘋狂就等死股份有限公司」、「瘋狂概念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巔瘋娛樂有限公司」(已於2019年12月解散,李國澐於2018年11月自2019年7月擔任其負責人)。

記者再循著李國澐的YouTube頻道《2老闆》,找到李國澐的臉書,發現今年1月時,他PO出一張自己的顧問證件,上面的名字赫然已改成李國瀧。

《毅傳媒》記者調查發現,古拉2018年的薪資總額為27萬6千元,但核對他的綜合所得稅單,「狂人娛樂」幫他報繳的總額為42萬2千多元。

古拉也強調,稅單上其他收入來源如蘋果日報、八大電視,當初的酬勞都是先給公司,再由公司發放給他,因此早就包括當初公司給的薪資明細裡,為何又另外被算進收入中,令他十分不解。

另外,稅單上最後一筆收入,是老闆李國澐(現改名為李國瀧)名下另一個公司「巔瘋娛樂」所報的3萬3千元,古拉氣憤地表示,從沒領到「巔瘋娛樂」的任何一毛錢,不知為何這筆錢,被轉報到他的所得稅下。

古拉氣憤地說:「原本年收入27萬,依法是不用繳稅的,但公司多報了這15萬,害得我當年度必須繳交700多元的稅金。雖然700塊沒有很多,公司最後也有匯給我,但我明明就沒領這麼多薪水啊。」

這時,古拉女友接著解釋,當初她看到古拉的所得稅跟實際有所出入,趕緊拿自己的稅單核對薪資明細,發現自己也被多報了6萬多元,於是向公司的老闆娘、也就是李國澐的妻子曾綺瑄詢問。

沒想到,曾綺瑄卻回答:「公司裡有人超過、有人沒有超過,你們沒有超過的人,幫人家多分擔一點有什麼關係嗎?」隨後又改口:「出國拍片、平時請老師上課都沒有發票不能報(稅),借報一下會怎麼樣嗎?」

最後曾綺瑄更意有所指地說,若兩人再繼續追究下去,「之後大家只要沒有發票就不給報(帳)!」並告訴其他團員都是因為兩人「問題太多」才造成這樣的結果, 讓古拉及其女友相當傻眼.

《毅傳媒》記者調查發現,古拉這2年半的薪資約是53萬元,平均下來月薪僅1萬7多元,比起大專畢業生過去時代的「22K」還要少上一大截,記者驚訝地問他這樣能夠養活自己嗎,只見古拉苦笑地說:「當然不夠阿!」問古拉離團後怎麼打算,他沉默了一下:「也還是要繼續追夢啦!但接下來…就是自己個人的篇章了。」

品和法律事務所營運長朱俊銘表示,「狂人娛樂有限公司」若是蓄意將古拉的薪水低薪高報、用以減少公司的營所稅繳納稅額,不僅可能違反《稅捐稽徵法》詐術逃漏稅捐罪、及《商業會計法》不實會計憑證稅罪,更可能涉及《刑法》偽造文書罪,若經調查屬實,恐會面臨刑責。

《毅傳媒》致電「狂人娛樂」公司負責人李國澐,李國澐表示:「藝人本來就沒有薪水的部分,所有(酬勞)都是看Case來了以後再拆分。」

但記者追問古拉2018年薪資明細表與綜合所得稅單上的差異時,李國澐這才改口稱:「我不知道(古拉薪資)總數是多少,這個要問會計才知道。」李國澐同時強調,勞工局及國稅局也來(查)過了,你看!我們都沒有事。」 最後,李國澐又稱古拉若覺得有什麼不合法,應該拿出證據並到政府機關或相關單位檢舉或投訴,隨後他要記者連絡一名「司徒先生」,並表示對方是他的「發言人」,較熟悉公司財務的細節,但記者撥打司徒先生的手機,但無人接聽,自截稿前皆無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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