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機性交遭判5年10月 監委認誘導證述提再審

by 李 定宇

文字撰稿:李定宇
照片來源:翻攝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網站

原任職國小特教師的許倍銘,因女童一句「爸爸你不會把你的鳥鳥給小狗吃?」,追查下被法院認定犯乘機性交罪,判刑5年10月。但監委王美玉提出員警、陪同社工高度使用封閉性問題誘導被害女童證述,致使許倍銘含冤的鑑定意見書等新事證,呼籲法務部研提再審。

12年前,因一名女童看到小狗跑到父親坐著的駕駛座下方,脫口說出「爸爸你不會把你的鳥鳥給小狗吃?」引起母親心中警鈴大作,追問後導師拿學校畢業紀念冊全體老師合照給女童看,女童指認了許倍銘,案件歷經地院、高院、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最高法院駁回五審級,許倍銘遭判犯趁機性交罪,判刑5年10月。

但監委王美玉指出,學校導師以含有許倍銘圖像的學校畢業紀念冊上照片,給女童指認,到警方調查階段,又再次使用照片指認,已有錯誤風險。針對詢問過程,鑑定意見書均指出,詢問過程中員警及陪同社工過度使用封閉式問題提問,誘導女童,會增加法院誤判風險。

意見書顯示,女童於警詢時供述,不僅時間過長,且包含員警、陪同社工及女童母親之詢問者,高度使用封閉性(即選擇性、誘導性)、集中式問題,無法確認女童回答是否來自親身記憶,且詢問者已存有偏見,可能導致其追查、偏好不利證據,並忽略或貶低任何可能存在的有利證據之價值。甚至以給予、收回偵訊娃娃,作為鼓勵、懲罰女童手段,未對偵訊娃娃使用時機、方式有充足認識,已有污染女童證詞準確性之可能。

王美玉指出,監察院就本案審判過程,委請台大心理系進行鑑定,認為先前的調查程序充滿確認偏誤,對女童審判中證述,造成一定影響。監委王美玉提出調查報告,於6月10日經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審查通過,呼籲法務部轉高檢署「有罪確定案件審查會」研提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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