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呂品逸
主圖來源:翻攝自劉樂妍臉書粉絲團
藝人劉樂妍前年(2018年)大選時,涉嫌以減低房租1000元的代價,要房客將票投給台北市議員羅智強,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今(30日)於台北地院二次開庭,原本承諾要出庭的劉樂妍又臨時請假,透過律師表示要參加「海峽兩岸論壇」,再度放鳥法官。
劉樂妍的律師透露,她日前以大陸媒體記者的身分參加海峽兩岸論壇,結束後還跟團去參訪雲南貴州,所以今天才請假;《毅傳媒》也發現,劉樂妍上周在臉書上PO出到雲南參訪出席晚宴的照片,更說:「我真的活得好精彩!」似乎完全沒把台灣司法當成一回事。
事實上,今年5月在台北地院首度開庭時,劉樂妍就以「中國有工作」為由向法院請假,並承諾8、9月會返回台灣,法官才將庭期訂在今天,沒想到她又臨時反悔,法官今天開庭時不滿地向劉樂妍的律師強調:「已經提早說了,應該要排開(行程)。」律師則辯稱,劉樂妍5月時的確有答應,但臨時有海峽兩岸論壇行程,法官要求律師確認劉樂妍下次是否到庭,並在2周內回覆。
劉樂妍早年以「女F4」台灣演藝圈走紅,近年轉往中國發展,常在網路上發表親中言論,每每都挑起兩岸網友論戰,今年初有網友檢舉她在2018年大選時,涉嫌以減租1000元為誘因,讓房客票投台北市議員羅智強,還PO文稱:「我這不叫賄選買票,我這個叫做『中資介入』。」檢方調查後依法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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