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來源:毅傳媒資料室
前年轟動全國的國安私菸案,被爆出國安特勤爽買9000多條私菸,引發軒然大波,而前國安局少校吳宗憲、張恒嘉,前華航空品處副總邱彰信等13人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遭訴後,桃園市府也依《菸酒管理法》對華航重罰600萬元,華航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4)日宣判,華航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宗憲等人購入的9200條私菸,是已存入保稅倉庫的進口菸品,雖已進入國境,仍與一般貨物相同,必須向海關申報通關,而超過法定公告免稅數量且由「保稅區」運至「課稅區」的菸品,即屬私菸。
此外,判決也點明,前空品處主管邱彰信等人明知攜帶免稅菸品入境的數量上限,更明知透過華航所售出的免稅菸品超過總統專機乘客的上限,卻用「機邊交貨」方式,安排預購菸品不上機於機邊交貨,利用國境禮遇通關免驗放行。
法官認定,華航與吳宗憲等人,足認有共同實施完成運輸私菸的犯意聯絡,且有共同完成違章運輸私菸的行為分擔,雙方「分工」甚明。
法官也計算出,罰鍰以最高600萬元為最高,該批私菸查獲時現值達1262萬2600元,即便其中597條菸品為旅客購買,從查獲現值扣除597條菸品的價格後,仍然大於最高罰鍰600萬元,並不影響原處分,因此判決華航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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