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 兵種 軍人 陳睿緯攝影

志願及義務役後備軍人 選充年限擬延長至15年

by 朱璟柔

國防部為因應敵情威脅推動後備改革,教育召集自民國111年起將調整為「1年1訓、1次14天」;軍方人士透露,除軍事訓練役外,擬將志願役、義務役後備軍人的選充年限,自8年調整成15年內。

國防部宣布,為推動後備改革將成立隸屬國防部的防衛動員署,並將全台18縣市地區後備指揮部合併到戰區編管,另7個後備旅將增加至12個,同時使用與常備部隊一致裝備。

最重要的訓練部分,將改為1年1訓、1次14天,召訓人數預計從12萬人增加至26萬人。上述改革,預計在民國111年1月實施。目前現行後備軍人的退伍軍人選充年限以8年為原則,也就是說,國人於民國100年退伍,在108年之後便不會再被教育召集。

根據立法院今年9月發布「教召訓練頻次及天數調整之問題淺析」報告提到,後備指揮部提供「民國103至110年度尉(士)官人力供需比較分析表」資料顯示,至108年列管退伍8年內備役尉官及士官、約1萬7706人及11萬1091人,扣除退伍逾8年以上依法不召訓與增加志願役退伍補充者的差額,可供召訓人數尉官1萬5700人、士官7萬4001人,已漸不敷動員需求。

立法院認為,國防部規劃未來後備部隊的教召,仍以志願役退伍軍人為主,列管人員是否足以充實後備部隊戰力仍有疑慮。

對此,軍方人士透露,隨著基層幹部可選充的人力逐漸減少,國防部預計在111年1月起,擬將志願役及義務役後備軍人的選充年限,自8年調整至15年內;軍事訓練役則因持續實施中且召員足夠,選充年限仍維持8年,但全案仍在研擬中。(文:中央社/圖:陳睿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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