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網路翻攝
立法院院會今(10)日由國民黨及民眾黨60票多數三讀通過國民黨團提案,修正「軍人待遇條例」第5條,納入「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加給新台幣3萬元」,並要求根據中央主計機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達3%時適度調整。
通過的「軍人待遇條例」 第5條修正案,大幅新增加給種類及規定,包括「地域加給」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同時新增「志願役加給」、「戰鬥部隊加給」及「超時加給」。
「志願役加給」要求對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加給新台幣3萬元,自民國115年1月1日施行,除此款加給外,其他加給則由行政院定之。「超時加給」則規定對例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加給之,要求各部隊將為休假日轉換為補償金。
該修正案也規定要求第5條第1項所列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的CPI累計成長率達3%時,應予適度調整。
民眾黨本來提出分級距調整方案,依階級「將官每月1萬3000元、上校及中校每月1萬8000元、少校及以下每月2萬5000元」,但最後全案表決時仍支持國民黨版本,並提出附帶決議,推動軍人加薪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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