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司法手段阻罷免 踐踏連署民意害國民黨更惹厭?

by 敖博勝

文字撰稿:敖博勝

昨(7)日罷韓二階段連署在高雄市選委會開會審查後正式通過,共有37萬7662份合格罷免書,高雄市長韓國瑜即將面臨罷免投票,與不滿民意正式對決,但韓國瑜卻採取司法手段應對,派委任律師葉慶元與前新聞局長王淺秋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罷免案聲請停止執行。

韓國瑜提出的主要反制罷免案理由,是認為《Wecare高雄》尹立等人的罷免行動,在韓國瑜任職未滿1年時,即開始進行宣傳及罷免提案書的簽署,違反《選罷法》第75條「就職未滿1年不得罷免」的規定,並指控中選會違法解釋,掩護違法提案,高雄市新聞局長鄭照新則用「避免行政權獨大」,為反制罷免的法律手段作註腳。

韓國瑜委任律師葉慶元(左)與前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右2),8日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停止罷免案執行。 蔡暉宏攝

針對韓國瑜團隊所提第一項質疑 ,罷韓團體與許多綠營民代早就做過回應,一年限期是限制罷免案正式啟動程序的時間, 《選罷法》第75條「就職未滿1年不得罷免」的規定,並未限制就職滿一年前,人民不得對不適任的民選首長提出「質疑」等行動,講更坦白,沒有限制民眾不得「討厭」韓國瑜,而這一張張、經高雄市選委會審查通過,共37萬 7662份 的罷免書,就是質疑與不信任韓國瑜在高雄執政的總合。

至於第二項質疑,「避免行政權獨大,出現過度擴張解釋」,認為這一切都是民進黨中央濫用行政權,推動罷免,這樣彷彿又回到去年韓國瑜的競選策略,一切都推給藍綠惡鬥,一切都推給民進黨中央用行政手段卡韓,如此老梗一用再用,對韓國瑜有何正面幫助?

2020年總統大選選舉的結果,已經驗證韓國瑜這套策略不但無效,而且讓討厭韓國瑜擴散到討厭國民黨,一個擁有行政權的地方行政首長跟團隊,面對罷免這樣的民意展現,竟然用不成熟的法律手段阻擾,漠視37萬多份合格罷免書的民意,最後階段仍不懂謙卑反省,一切推給政治鬥爭。讓我們繼續看下去,韓國瑜還要秀多少下限,還要害國民黨被台灣人民討厭到甚麼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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