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志工慘遭助理性侵 范雲籲林奕華出面負責

by 要聞中心

文字撰稿:蔣永佑

攝影記者:王銘偉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奕華,去年參加台北市大安區立委黨內初選期間,爆發親信、前服務處主任林廷霖性侵志工L女醜聞,日前林男遭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三年十月,但林奕華始終表現出事不關己的態度。今天民進黨立委范雲找來多個婦女團體,呼籲身為雇主的林奕華負起責任,預防類似事件再發生,不要讓一個無辜受害的女性為此人生全毀。

今天記者會中,范雲也特別請來被害人L女列席,以預錄的方式向在場媒體吐露自己慘遭性侵一年多來的煎熬。L女表示:「我因為精神狀況不佳而無法工作,需要不斷地看精神科和心理諮商;我無法面對我的親人,我的親人至今都不知道我發生了甚麼事;甚至本來在當年年底準備結婚的計畫也畫上休止符,我必須面對知悉此事的人對我的霸凌而非援手,整個社會援助制度顯得形同虛設、荒腔走板…」

L女還透露,性侵她的林男,到現在還是國民黨中央委員,「我也打電話給國民黨中央黨部及台南市黨部去申訴,都不願處理。我的父親是忠貞的國民黨員,他生前都不准我們批評國民黨,他如果有知,不知道會怎麼看待國民黨?」她無法理解正打算改革中興的國民黨,怎麼可能還容許這樣的惡狼存在黨內?「當歹徒還在逍遙法外我卻倍受痛苦,法律一日不制裁他,我就一天不能平復。」

L女說,性侵案發生後,自己承受了各種身心上的二度傷害,包含向林奕華辦公室求助未得到回應,反遭個資外洩;林奕華還直接切割,表示加害人林男已離職,藉此規避雇主責任,但依據林男勞保資料顯示,案發當時其仍由立法院人事處以委員助理身分投保中。事後,L女向台北市家防中心、勞動局及社會局申訴雇主責任,也都被告知非其業務範圍而不受理。此外,L女甚至遭受不明人士電話騷擾及攻擊。

前助理竟在服務處內性侵女志工,林奕華卻始終神隱。(林奕華臉書)

范雲及與會的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勵馨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主任王淑芬也指出,這個不幸也凸顯出,政府各部門自《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起23年,對於處理性別暴力防治案件,仍存在許多制度上的缺點,連最基本公部門對於性別暴力防治的權管責任依然卻認知不足。

范雲表示,後續將會要求警政及社政單位於接獲性騷擾或性侵害申訴時,應連帶處理雇主或場所主人應負之防治責任;自己也會在立法院性平會內持續推動強化立法委員及團隊的性騷擾及性侵害防治觀念及作為。並持續監督警政、司法、醫療等體系加強性別敏感度及被害人協助措施,包含各地方法院設置刑事性侵害專業法庭。最後,對於能補足性別暴力法制的最後一塊拼圖《跟蹤騷擾防治法》也會盡力加速立法完成。

范雲與婦權團體團希望林奕華能就助理性侵志工,出面負起雇主連帶責任。(王銘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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