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被列懲獨名單提告國台辦 律師:宋濤、陳斌華不出庭恐被中華民國通緝

by 敖博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網路翻攝           

中共國台辦日前將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列入懲獨名單,並表示「台獨頑固份子」將終身追責。曹興誠今(11)日召開國際記者會,宣布對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指控兩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今日將委請律師至台北地院提告,律師鄭文龍表示,若兩名共同被告未來不出庭,恐面臨通緝。

中共國台辦日前將曹興誠、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列為「台獨頑固份子」,威脅採取限制出行、企業經營、監禁、殺害等「懲治」措施。國台辦並在10月16日例行記者會上,由發言人陳斌華公開痛批曹興誠,並首度將懲獨制裁目標擴及一般民眾。

據曹興誠刑事自訴狀內容,被告陳斌華揚言對曹興誠實施「懲戒」,反覆將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的惡害訊息,透過廣布於各大媒體管道,確保得為知悉。自訴人曹興誠於台北市大安區上網見聞上開恐嚇言論,因受被告之脅迫而心生畏怖。

曹興誠並委請律師將宋濤列為共同正犯,自訴狀中提到,中國國台辦、中共台辦為中國與中國共產黨國政與黨政系對台事務的權責部門,被告宋濤為部門主任,統台統戰相關事務執行,並與被告陳斌華具有組織上下從屬、指揮監督之關係。職此之故,宋濤對陳斌華所為惡害告知之行為,具有共同犯意聯絡與顯然組織上指揮、監督與分工的行為分擔,應成立共同正犯,須對全部發生結果共同負責。

曹興誠強調,他提出刑事自訴,指控陳斌華、宋濤兩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中共破壞台海和平穩定,每天軍機艦侵門踏戶,他身為中華民國國民,已經放棄新加坡國籍,重新拿回中華民國護照2年了,既然是中華民國國民,當然有義務反對中共侵略。

曹興誠說,中共將維護中華民國主權醜化為台獨,甚至對他加諸涉獨言論囂張、謀獨的罪行,而自己根本沒有謀獨,而是在維護中華民國國家主權,中共更偽造文書,聲稱台灣是中國一部分,指控他分裂國家,這是非常離譜的。

曹興誠並酸中共善於鬥爭喜歡給人扣帽子,毛澤東當年鬥劉少奇讓其死於非命,這是中共的手法,這次中共所安罪名是顛倒黑白,恐嚇令人心生畏懼,相關犯行已觸反我國《刑法》。

律師鄭文龍則指出,陳斌華在記者會指控曹興誠是台獨頑固份子,要限制旅行、限制經商自由,甚至威脅危害生命,不僅違反國際法,更觸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可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對提告的兩人,台灣有無管轄權?鄭文龍說,陳斌華的行為是透過國台辦記者會傳播,曹興誠在台灣看到後還是會怕,這就構成《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根據最高法院相關見解,台灣法院對這種案件是有管轄權的,也不能不受理。

鄭文龍表示,今天將去台北地方法院遞自訴狀,成案後地院就會傳訊原告曹興誠,就會寄傳票給國台辦,希望法院能夠將傳票寄給國台辦。

鄭文龍並強調若兩人未來不到案,就可以發布通緝,以後宋濤、陳斌華來台就可將其逮捕。另外,宋濤、陳斌華違反國際公法,在美國有個法律是「外國人侵權請求法」,已經聯絡美國律師討論,考慮到美國對宋濤、陳斌華兩共同被告提出訴訟。

⇩⇩⇩按讚訂閱看更多⇩⇩⇩

我有話要說

相關報導

網站使用cookies來改善使用者體驗, 如果您接受則視同接受我們的隱私權政策。 接受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