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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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2月聯手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行政院2日提出覆議,立法院明天將直接交付表決。90位法律學者今(9)日發布聯合聲明,表示本次修法不僅違反權力分立,更不利於人民基本權利受侵害時的救濟,他們對台灣憲政民主的未來萬分憂慮,盼各黨團從善如流、通過覆議,讓憲訴法回復原狀。
聲明全文如下:
立法院院會於2024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強力改變了憲法法庭的出席與裁判門檻。儘管先前翁曉玲等委員的類似提案,已經備受台灣公民社會譴責,甚至有超過三百位的律師為此走上街頭,抗議「憲訴法修惡」,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的立法院黨團,卻無所忌憚地複製、重現了2024年5月間《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粗暴修法過程,強勢闖關通過了一部影響深遠卻根本未經任何民主審議的法案。
本次修法不僅明顯侵害司法權固有的審理規則權限而違反權力分立 ,其中「參與評議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的門檻規定,更與民主化至今憲法訴訟規範的修正方向背道而馳,不利於人民基本權利受侵害時的救濟,可說是毫無疑問的「修惡之舉」。
我們是一群法律學術工作者,長年從事法律專業的教學與學術研究。我們決定站出來,堅決反對此次憲訴法修惡。
首先,《憲法訴訟法》最初便是為了修正過去《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的三分之二同意門檻不利於人民救濟基本權利侵害的弊端,在歷經多年討論後於2019年制定,並於2022年開始施行。從過去三年的適用經驗來看,現行門檻的運作至今未產生任何問題,讓我們認為本次修法必要性有待商榷。
其次,目前修法後的規定使違憲與合憲決定門檻不相對稱,其理由與必要性何在,我們亦深感不解。最令我們憂慮的,仍舊是新修訂的違憲宣告可決門檻,所形成的超級多數決規則。這不僅會使少數大法官對違憲宣告握有不成比例的否決權,超越過去威權統治時期《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的超高門檻,更可能使憲法法院決策過程受阻,導致其無法有效運作,並造成其無法履行確保法律符合憲法的關鍵任務。這不只是讓過去數十年的討論與改革付諸流水,更將實質地影響基本權利受侵害的人民權益。
最終,以上令人充滿疑慮與憂心的修法,我們難以想像竟然是未經多數討論,於表決前才被草率提出,這個亂象違反憲法對國會民主審議的嚴肅期盼,更令我們對台灣憲政民主的未來萬分憂慮。
作為講求客觀事證與理性推論的學術工作者,我們不願臆測此一修法是否因國眾兩黨個別憲法訴訟案件敗訴而挾怨報復。但是,我們確實目睹現實上草率的修法歷程,也能合理地預見此修法將帶來的嚴重負面後果ーー許多因基本權利受侵害,正在或準備提起憲法訴訟尋求救濟的一般人民,他們的救濟機會將受到波及。無論憲法法院無法運作或者是難以進行違憲宣告,都可能讓一般人民最後的救濟希望落空,無法在憲法法院中覓得正義,而這是希望法律制度為人們帶來公平、正義的我們所絕對不能接受的。
行政院於1月2日已經就新修憲法訴訟法向立法院提起覆議,這是憲法機制賦予立法院彌補錯誤的最後機會。我們誠摯呼籲,立法院應該通過此項覆議,讓憲法訴訟法回復原狀;這麼做不只是捍衛了憲政民主,還可以避免台灣社會陷入更激烈的對立與虛耗更多的社會成本。我們衷心期盼立法院各黨團從善如流,踏出使台灣社會團結並重塑對民主與法治信任的關鍵一步。
正因這個國家的人民渴望自由與民主,憲法法院格外重要且深具意義,故若立法院否決覆議時,我們也呼籲目前在任的司法院大法官,應本於釋字第371號與第601號解釋之先例,捍衛司法權的獨立與自主,並基於憲法對於意圖癱瘓憲法法庭的行為加以糾正,承擔守護憲政民主秩序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