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洪仲丘案致軍審修法但今將恢復 洪慈庸:針對「境外敵對勢力」重啟配套務必做足

by 敖博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網路翻攝           

總統賴清德今(13)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主題為「凝聚反併吞共識,因應中國統戰滲透」,會後宣布將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未來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的軍事犯罪案例,將交由軍事法院審判。當年因洪仲丘案才導致軍事審判法的修法,其姊前立委洪慈庸表示,軍審法當年修法是為了終止威權時期軍審留下的遺毒,如今賴清德總統要有條件地針對「境外敵對勢力」重啟,那配套務必要做足。

洪慈庸說,總統賴清德「恢復軍審」的談話,很多人來問她的看法,不過,就如同2019年她曾對韓國瑜院長直指「台灣沒軍法」發表的看法一樣,她認為應該再次向大家重溫12年前軍審法修法的事實。洪慈庸並在臉書PO文分析:

第一,事實面,《陸海空軍刑法》自1929年起實施,至今從未廢除,軍法一直存在。《軍事審判法》2013年三讀通過的結果,是軍人涉及刑事案件在非戰時回歸一般法院去做審理。

第二,當年的修法是因為從威權時期以來,檢審不分與人權侵害不斷,已經累積了過多的冤案,卻從來沒有進行過有效的檢討。這其實與「軍隊管理現代化」是在同樣的趨勢之下發生的,目的之一,也包含是體質強健提升戰力。

第三,就她對現有資訊的了解,賴清德的宣布在於「收買、洩密、滲透」的共諜案件,並與檢調司法機關協力處理「軍事犯罪」,無普通刑事案件。如果是涉及到外國軍事和情報力量介入、涉及我國重要國家安全,有重大的正當性和必要性,那未來也必須清楚框架軍事審判的適用範圍。

第四,為了呼應當年修法的理由,此刻也會有配套的討論,包含訂定軍事法官條例,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等,但過往詬病的權力結構,包含「官官相護」問題如何解決?會不會因此與目的背道而馳?這仍是需要被解決的疑慮。

洪慈庸強調,謝謝大家的關心及詢問,雖然她已不在立委職務,不過,她會持續關注該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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