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國會頻道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31)日初審通過國民黨、民眾黨立院黨團所提「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除增加國定假日天數,並將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提升為法律位階。但紀念日節日的訂定與名稱、哪些節日需放假、實施日期等議題上,朝野意見不一致,藍白黨團以人數優勢,將關鍵條文全數保留送朝野協商。
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屬行政命令層級,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皆提案將實施辦法提升為法律位階。
內政委員會上週審議時,將草案名稱訂於「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其立法目的為彰顯紀念日及節日之特殊意義,並規定放假日期及舉行慶祝或紀念活動,以紀念國家發展歷史、傳承各族群傳統民俗及促進多元文化發展,特制訂本條例。
今日逐條討論到紀念日、節日的訂定時,朝野立委相繼提出不同看法,並逐一就不同歷史事件提出各式紀念日、節日。據國民黨團所提修正動議,要求新增6月26日原住民族抵抗日、8月23日八二三紀念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暨古寧頭大捷紀念日等;民進黨立委黃捷則提出,增訂5月24日婚姻平權紀念日、12月10日美麗島事件紀念日等。
節日方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案主張勞動節、教師節分別放假1日。國民黨團也要求,台灣光復節10月25日放假1日、春節則從小年夜到初三放假5日。民眾黨團更提案12月18日移民日,放假1天。高金素梅則提出,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依族別擇定3天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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