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行政院開麥啦YT
為防共諜行政院與考試院昨(4)日會銜公告修正「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明天生效將增加查核頻次、內容,受查人若有同居人,以及同居人的父母都會列為調查範圍。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行政院長、副院長、秘書長、2位副秘書長辦公室所有任職人員,將列首波實施對象。
李慧芝說,主要修正內容是強化特殊查核的項目與頻次,考量政務人員同時也負責國家重大政策的規劃執行,協助首長處理秘書與機要業務的幕僚人員,平常可能也會處理到機敏資訊,這些職務本來不完全屬於公務人員任用法規範,此次有納入範圍。
行政院人事總處培訓考用處長李花書補充,行政院與考試院昨會銜發布特查辦法,依法將於明天生效,修正內容包含,配合國安五法修正,將涉及國安五法的重大國安犯罪類型列為特查項目之一,同時也增加查核頻次,特查職務滿一定期間要定期辦理特查。
國防部保防安全處長簡熒宏表示5月底時修正「國軍人事資料查核運用作業規定」,針對國軍涉密查核把科學儀測納入的部分,在針對極機密、絕對機密涉密職務的部分,會要求當受查人要填寫特殊查核表,在特殊查核表上會明具相關的法令依據以及調查基準,共有6類32項。
簡熒宏說,當事人填寫相關資料會函請相關部會審查,有疑義者會請當事人再填寫書面說明陳覆,倘若比對相關資料還有疑義,會派請調查員實施面訪,若面訪時沒有詳實說明,會再實施科學儀測,鑑判當事人對職務未來工作施行的現況做評鑒。簡熒宏說明,科學儀測就是指測謊儀等,目前國防部使用的測謊儀與國安局、刑事局、調查局同款,以同樣方式施作也有一定的衡酌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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