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行政院官網
立法院7月11日三讀通過國民黨團所提「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加入每人普發現金1萬元。行政院今(31)日表示將不覆議,但宣布將於適當時機提出釋憲,送憲法法庭審理。民眾黨則痛批普發現金並不違憲,呼籲行政院長卓榮泰不要再欺騙人民。
民眾黨表示,因應關稅衝擊、還財於民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通過後,卓榮泰先哭窮,說:「經過主計總處一而再、再而三盤點,扣掉 4100 億元,僅剩下 300 多億元的稅盈,遠遠不足 2300 億元(普發現金)。」但根據審計部精算的 113 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113 年度累計歲計賸餘高達 8393.46 億元,扣掉114 年特別預算預計移用的 3948.8 億元,還剩 4444.66 億元,再加上今年度預計賸餘至少 2400 億,扣掉 5450 億特別預算(含普發現金一萬),和今年預計還債的 1415 億元,幾乎打平,且民進黨執行率低, 114 年度歲計賸餘必定高於 2400 億。換言之,普發現金 1 萬元根本不用舉債,還綽綽有餘。
民眾黨表示,用「違憲之虞」來搪塞人民,更是可笑,卓榮泰如果真的不懂,建議去請教一下蘇貞昌前院長和多位學長。回顧 98 年度發放消費券,856 億元全部用舉債,109-111 年度「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 4 次追加預算案」,1599 億元也來自舉債,當中有 1206 億用來發放振興五倍券。
民眾黨說,最近一次則是 112 年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的「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當時預算高達新台幣 3800 億元,用於普發現金、挹注健保基金、擴大公共運輸補貼等 10 類項目。三讀通過的條文明列:「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但執行期間如果還有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可供移用時,應優先支應,不得舉借債務」。當年行政院先舉債 1998.8 億元及移用前年度歲計賸餘 1800 億元,全民普發 6 千元現金,等到實際執行後發現可全數用歲計賸餘不須舉債,相關法律條文清楚明白,且早已多次執行,連本次提名司法院院長的蔡秋明在立法院人事審查詢答時,也稱老農津貼等法律案增加政府支出「不違憲」。
民眾黨批評,「怎麼馬前總統、蔡前總統時代都可以,就只有賴清德政府不行,整天搬著憲法嚇唬人民?」這些數字,就算卓榮泰院長不懂,主計總處的官員應該、也必須很清楚。政府機關竟帶頭欺騙人民,想用謊言 A 走人民血汗錢,還想聲請釋憲、濫用珍貴國家資源,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請卓榮泰院長明確指出普發現金「哪裡違憲」?堂堂行政院記者會竟用有「法律瑕疵」這種語焉不詳言的文字來呼攏人民,是機關之怠惰、國家之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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