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維持7000萬交保 沈慶京、應曉薇加保3000萬

by 敖博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網路翻攝           

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京華城等案,判處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17年與遞奪公權6年,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4位關鍵被告分別被判4年到15年6個月。北院接著召開強制處分庭,柯文哲維持7000萬交保,沈慶京、應曉薇加保3000萬元,李文宗解除電子電鐶。

柯文哲向合議庭表示一定不會逃亡,請求解除電子腳環與限制住居,更稱之前的7000萬是向母親及妹妹借的,請求減少保金,檢方則希望仍維持原有處分。合議庭最後裁定,柯文哲維持7000萬元保釋金。

北院判沈慶京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2000萬,沈慶京強調不會逃亡,但有企業「趁我病要我命」想搶奪經營權,他最近還被催討兩筆5000萬、2000萬元的欠款,前經濟部長張家祝還借他幾百萬元付保釋金,盼法官降保,但強制處分庭裁定,沈慶京之前身罹重病,現在身體狀況和人脈己有不同,更加保3000萬元。

應曉薇被判15年6個月,原本3500萬元交保金,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電子腳環、個案手機監控,合議庭認為,原保證金額不足以擔保她不會逃亡,裁定加保3000萬元。

​李文宗原先的保釋金額為200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電子腳環、個案手機監控,雖然刑度減輕和檢方求刑有落差,但仍為重罪,合議庭裁定只解除電子腳環,維持個案手機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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