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來源:毅傳媒資料室
前士林地院民庭法官陳梅欽因浮報加班時數,涉嫌言語性騷擾、霸凌女書記官,更導致一名女書記官輕生,前年遭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免職,更被檢舉任法官時期,涉嫌收受律師賄賂、接受招待買春,其名下帳戶更暴增1537萬餘元,士林地檢署今(8)日偵結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
起訴指出,2012年起陳梅欽遭人檢舉私下接受律師招待買春、收受賄賂,2017年廉政署立案調查,清查陳梅欽及其妻子的帳戶,竟發現6年來有178筆不明現金匯入,共1537萬200元。
陳梅欽出庭時否認犯行,辯稱:「這178筆現金,是因為我是LV會員,每年都有家族折扣,是要幫人代購買錶,別人匯給他貨款,還有其他人給他的短期借貸、租金,以及母親過世的白包、賣酒的錢等等。」
而對於2015年、2016年的不明財產高達404萬、630萬元,均超出法官每年薪資約莫160萬元許多,陳梅欽則避重就輕說「忘了」。陳妻出庭時則坦承,確實有幫陳梅欽去銀行存錢,但錢的來源不曉得,丈夫不會跟她說這麼多。
2018年,士院女書記官疑遭到陳梅欽霸凌,而上吊輕生,不久後,陳梅欽更被爆出浮報加班費,更涉嫌以言語性騷擾女下屬,對兩名女書記官提到「事業線還不錯」,甚至解開自己上衣來露出胸肌,前年已遭職務法庭判決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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