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話大聲說】工商團體宜加速因應 企業併購法的修正議程

by 新聞中心

文/鄭明德

筆者近期研究2018年公司法修正,有聽到工商團體對這幾年民進黨執政的觀感,其中一點提到重大法律修法時,政府的進度常讓工商團體措手不及,代表性的個案就是勞動基準法的修正。

有鑑於此,當公司法修正議程到來時,工商團體更加因應與處理。不僅內部成立臨時任務編組小組,還審慎地找尋公司法實務專家、學者、律師及會計師召開多次會議,並彙整意見。後續,工商團體也親自至立法院各黨團進行拜會與說明。

2018年5月15日,幾大工商團體在報紙頭版發表〈工商界對公司法修正之嚴正立場〉,指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將就公司法修正完成審查程序,而經濟部也有意將相關爭議條文「強行過關」,將「嚴重影響工商界權益」。

對此,「工商界甚表憂心,如果此情形發生,將有如一例一休般衝擊眾多工商界,導致遵循成本過高,造成重大經營障礙極不穩定」。7月6日公司法三讀當日,再度在報紙頭版發表〈工商界對公司法修正支持續建言〉,指「許多爭議條文嚴重影響工商業權益」。


今年2月底,經濟部啟動企業併購法修正的研商議程,這是非常重要的會議,研商議題包括保障股東權益、擴大非對稱合併、租稅措施、擴大虧損認列等。該會議也有邀請各工商團體派代表參加,但各團體少則一位,多則三位;除了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全國工業總會、全國中小企業總會有簡短發言,其他工商團體的參與程度並不高。


在美國,工商利益團體特別活躍與重要。據統計,大約四分之三的遊說者(lobbyists)代表個別企業及工商利益團體進行遊說。特別是工商利益團體,代表業界的普遍及積極利益,較具有權威;也比個別企業不具私利性。其行動目標是密切關注政府中發生的事件,在影響成員利益的議題上表明立場,並代表成員與政府成員接觸。特別是其政策倡議來自專家,也較具專業力度與可信度,受到更多的重視。


工商利益關注政府決策的主因,是保護自身利益。其中一個目的是阻止對他們自身不利的立法及政策制定。近幾年,台灣工商團體若有感在政策過程中被忽視或權益受損,自當學習美國工商團體的行動模式,積極且及早參與政策議程。這對於個別企業或自身團體,都能取得「洞察先機、設計對策、更快一步」的有利位置,也能對政策結果產生更大的影響力。


之前勞動基準法修正的措手不及;公司法修正後端時的登報聲明,都不是台灣工商團體該有的表現。趁企業併購法修正案還在經濟部進行研商,工商團體得趕快因應此修法議程,派出最精銳的成員,且有最認真的計畫與準備。

作者:鄭明德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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