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毅傳媒綜合報導;圖/「央視綜藝」微博)藝人歐陽娜娜、張韶涵傳將在今年中國國慶晚會獻唱《我的祖國》等歌曲,文化部今(28日)表示,如大陸委會確認違法,文化部會依法核處,最重可處50萬元罰鍰。
中國「十一國慶」將至,官媒央視在微博公布30日「國慶晚會」表演名單,除了歐陽娜娜要和中港群星合唱《我的祖國》之外;張韶涵也將在台上合唱抗疫歌曲《守護》。
據蘋果新聞網,歐陽娜娜在晚會宣傳影片中開心表示:「大家一起合唱,又是一種特別澎湃的方式,覺得期待又激動,同時也挺興奮。」張韶涵則在受訪時稱:「祝福祖國繁榮昌盛。」
中央社報導,文化部表示,陸委會已將依法查處是否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依陸委會認定,如果相關行為涉文化部主管事項,文化部將配合陸委會依法核處。
文化部說,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第1項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下列行為:一、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 、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二、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 依同法第90-2條規定,違反第33-1條第1項規定者,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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