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娜娜中國國慶唱《我的祖國》 若挨罰!最高金額是.... 圖/「央視綜藝」微博

歐陽娜娜中國國慶唱《我的祖國》恐挨罰 國台辦:欲加之罪

by 胡 肇芳

(文/毅傳媒綜合報導;圖/ 翻攝「央視綜藝」微博)藝人歐陽娜娜、張韶涵將在中國國慶晚會獻唱《我的祖國》等歌曲,引發爭議,陸委會日前表示將依法查處。中國國台辦今(30日)回應,台灣藝人來大陸發展,參加兩岸影視交流活動,觀眾們喜愛,「民進黨當局」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中央社》報導,中國「十一國慶」晚會將在今晚舉行,歐陽娜娜預計與香港、中國藝人合唱開場曲「我的祖國」,張韶涵也將與其他中國藝人合唱抗疫宣傳歌曲「守護」。陸委會日前表示將密切關注情況,若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將依法查處。

根據相關法規,如果違反兩岸條例第33-1條,按同法90-2條規定,最重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中新網》報導,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回應,每逢中華兒女的重大節日,都會同台港澳同胞、海外僑胞共同歡慶。台灣藝人來大陸發展,參加兩岸影視交流活動,與大陸歌手同台演出,「觀眾們喜愛,我們也積極支持」。「民進黨當局」動輒對與大陸交往的台灣民眾進行威脅恐嚇,只能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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