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國民黨立院黨團臉書
農業部所屬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董事長賴坤成,日前在臉書上PO文「如果花東罷免能成功,就號召親朋好友包台鐵專列,發起萬人遊花東,食宿伴手禮都會安排挺罷商家」。國民黨團今(15)日召開記者會,痛批賴坤成月領17萬,但行徑已構成期約賄選,根本是領公帑做罷免的事。
副書記長陳玉珍表示,賴坤成每月薪水高達17萬元,從今年四月份開始,在臉書上不斷宣傳台東罷免藍委活動,而與本職有關的活動或訊息付之闕如。換句話說,賴坤成今年唯一的工作,是在支持、宣傳罷免台東藍委活動,除了每月領著人民納稅錢17萬元公帑,還涉嫌期約賄選。
陳玉珍表示據《選罷法》第99條之一規定,賄選樣態不是只有出錢,「期約相當利益」也是賄選。例如約定投票給特定對象,或是如果商家挺罷免,期約(罷免成功)給你什麼樣利益(帶團去消費),陳玉珍說,這就是一種不正利益,期約賄選。
副書記長翁曉玲表示,從昨天揭露罷團透過花蓮縣議會民進黨團總召張美慧,願意出資包遊覽車載外漂青年返鄉投罷免票後,今天繼續揭發農業信用保證金董事長賴坤成,每月領著公帑,放著正事不幹,每天在宣傳罷免活動,甚至有期約賄選之嫌,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選罷法》第99條之一:「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翁曉玲強調期約賄選不僅是處罰行為犯,預備犯也會處罰。從張美慧到賴坤成,都已經觸犯了《選罷法》第99條之一。今年三月,新竹市林志潔教授在臉書上PO出「有醫師出資儲值5千元,在高雄某咖啡館,台派朋友前來喝咖啡,拿套組幫忙發送。」林志傑所稱的套組就是連署新竹罷免藍委和市長的連署書。
翁曉玲說,今年4月24日包括國民黨新竹市議員、新竹市黨部,到新竹地檢署告發林志潔「用餐點換連署」違反《選罷法》,截至目前為止已經逾三個月,仍見新竹地檢署有任何偵辦作為。翁曉玲指出,檢調偵辦藍營連署罷綠風風火火,看到告發對象是民進黨人士就完全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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