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來源:美術中心製
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之子蕭賢綸,13年前駕車肇事逃逸,一審被判刑6月、緩刑2年,蕭仰歸向二審審判長高明哲關說,讓兒子的案件逆轉改判無罪確定,引發社會爭議,監察院兩度函請偵辦。台北地檢署今(7)日偵結,痛斥高明哲拿國家的薪水,卻接受關說做出不公判決,因此依枉法裁判罪起訴,罪名成立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檢方也下重手,另建請法院「褫奪公權 」 。
據了解,過去偵辦此案的檢察官陳淑雲(現為高檢署檢察官),曾一度簽結此案。爾後接手的檢察官林俊廷,在全案再審判有罪確定後,依監察院移送重啟偵辦。
檢方調查後認為,高明哲應嚴正拒絕關說,堅守法令,若無法擺脫人情壓力,就該選擇依法迴避,而非去關說汙染其他法官心證,檢方痛斥,身為拿國家俸祿的法官,怎麼能接受關說來做出不公判決,還想把責任推給其他法官。
起訴指出,2008年10月6日,蕭仰歸之子蕭賢綸涉及肇事逃逸案件,遭基隆地院判處6月徒刑、緩刑2年,另支付公庫3萬元,恐影響蕭賢綸考司法官的資格。此案上訴到高院後正好由高明哲擔任審判長的合議庭接手,蕭仰歸為了兒子積極奔走,因而關說多年好友高明哲,希望兒子獲判無罪。
檢方查出,高明哲不但欣然接受蕭仰歸的關說,更兩度出席蕭的餐敘。當年,高明哲的合議庭成員為受命法官高玉舜、陪席法官林洲富,其中以高玉舜的意見最關鍵,因此,高明哲多次企圖說服、施壓高玉舜,讓高玉舜支持無罪評議。
高明哲曾向高玉舜強調,「蕭賢綸是蕭仰歸法官的兒子,案件正好抽到刑五庭,我很為難。」然而,這個提議遭高玉舜悍然拒絕,稱「沒有空間,很難撤銷」,而合議庭進行評議時,高明哲仍不死心的施壓高玉舜,行徑令人訝異。
高玉舜始終認定蕭賢綸的肇逃事證明確,應維持原審有罪判決,據悉高明哲再度勸說高玉舜,「蕭賢綸是蕭仰歸的兒子,蕭仰歸有找我」,還強調「我跟蕭法官交情很好,蕭賢綸在車禍發生後也和被害人達成和解,(他)以後要考司法官,給年輕人一個機會,審理這個案件,我們又沒拿錢,內心坦蕩。」但高玉舜仍斷然拒絕。
離譜的是,當日評議沒有結論,高明哲先敷衍高玉舜說,「妳就先寫『駁回上訴』的判決書好了。」事後他卻跑去高玉舜辦公室,改口說「為了保護妳,妳寫不同意見書好了。」
不過,高玉舜仍堅持寫「上訴駁回」的判決,高明哲只好自己寫一份無罪判決。檢方查出,高明哲在判決蕭賢綸無罪後,還找高玉舜懇談,他向高玉舜表示,「蕭仰歸也找過原審法官,希望能改判無罪,蕭仰歸在我最落魄時,施以援手,這份恩情不能不還,我跟他交情深厚,他兒子也常和我女兒玩在一起。」希望能用溫情攻勢取得高玉舜諒解。
之後,全案在法官論壇上被曝光,監察院啟動調查後提出彈劾,公懲會判決蕭仰歸休職半年、高明哲降級改敘。
蕭仰歸捲入關說風波後提前退休,找上前國安局長許惠祐開設「十方律師事務所」,並找了同樣提前退休的高明哲加入事務所。據悉,蕭仰歸目前的月退休俸為79205元(含退養金),高明哲的月退俸為73602元,而該事務所近年來做得有聲有色。當年遭到施壓的法官高玉舜,目前則調任最高法院辦事。
不過此事並未落幕,高檢署認為案件遭關說汙染,向高院聲請再審重啟訴訟,之後蕭賢綸自行撤回上訴,全案維持一審判刑6月、緩刑2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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