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批罷韓偷跑 今遞狀聲請行政訴訟

by 林 意筑

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二階連署昨天(7)審議通過,但是韓國瑜陣營表示,公民團體連署罷韓有提前「偷跑」的嫌疑,今(8)將委任律師前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呈遞行政訴訟停止執行聲請狀。

前高市府新聞局長王淺秋接受電話採訪證實今天將與律師葉慶元於上午10時30分呈遞行政訴訟停止執行聲請狀,並提出停止罷免投票。

王淺秋指出,依照選罷法規定,罷免案要在被罷免公職人員任期屆滿一年後提出罷免案,但是從連署書相關資料顯示有7000多份的連署書是在首長任期滿一年之前就展開連署;既然主管機關中選會對於相關法令的認定有問題,就提請高等行政法院做法律條文的正確解釋。

事實上,民進黨立委吳琪銘追問,罷免案的連署有無合乎法律程序;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回應,「完全依法辦理,合法絕對沒問題」。

日前高雄市議會國民黨團於記者會也質疑罷免案超前偷跑連署,違反選罷法。台灣基進新聞部副主任張博洋當時指出,果真連署有問題,國民黨應在一階連署時就要提出質疑,非在二階連署要通過時才緊急開記者會,沒有公信力;再者,中選會已明確裁示過程合法。

民進黨市議員陳致中指出,選罷法75條,一年內不能提罷免案;規定的是提案時間,並不是連署時間,選罷法並未禁止不能在未滿一年前先作連署,滿一年後提出。依法論法,韓國瑜主張是硬拗,但也說案子進法院難以預測。

Wecare高雄在臉書FB貼文質疑「牌桌老手輸牌翻桌」,光就提出的時間點就無法說服社會,再就連署書比重來看也讓人笑話等。

高雄市選委會主委陳雄文昨天宣布罷免二階連署審查通過,統計連署書符合規定人數合計37萬7662人(份),已達選罷法規定門檻。(新聞來源:中央社 圖:翻攝自韓國瑜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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