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點交爭議 引發承租人抗議

by 新聞中心

文字:新聞中心
圖片:業者提供

台北市中山區一處KTV營業場所,30日下午,台北地方法院執行強制點交,KTV業者同時也是租客的鄭雅文相當氣憤,表示「買賣不破租賃」,目前爭議還在法院訴訟,在還沒有定讞前,法院此舉侵犯人民財產自由,而且眼看還有300多萬元的裝修成本付諸流水,鄭雅文對著媒體說,她一定要透過訴訟討回公道。

鄭雅文委託律師張瓊勻指出,這起強制點交爭議點有幾點:第一,當初111年11月28日這起房產的拍賣公告裏,並沒有清楚標明「點交」,只寫「如異議駁回確定則點交」,致使當時承租人鄭雅文認為這就是不點交案件,在買賣不破租賃前提下,才又花300多萬裝修繼續營業。第二,一般來說,拍賣案件都是確認點交或不點交後才拍賣,這起案件卻是拍賣完之後的一年才確定是點交,有違拍賣常理。

第三,張瓊勻律師說,之後拍定人告鄭雅文不當得利以及遷讓房屋,台北地院112年8月10日雖然判決鄭雅文必須賠償拍定人72萬元,但遷讓房屋部分則敗訴,顯見,此案件是有爭議待處理。

最後一點,張瓊勻律師表示,當初在疫情前鄭雅文就和友人陳秋華共同承租這個營業場所,台北法院卻不察,只傳喚陳秋華,更甚,以前往KTV營業場所所見堆放雜物為由,就判定無人營業及居住,張瓊勻律師點出,當時還是新冠疫情三級警戒時期,法院拍賣前調查顯然有疏失,才致使這起案件衍生出後續的爭議。

儘管鄭雅文委請律師在現場提出點交異議,台北地方法院執行處以執行任務強勢點交,執行官甚至對質疑點交的媒體記者說「你小心喔」,後經媒體質問執行官「你是在恐嚇、威脅嗎」,一旁的警察才打圓場的說,是怕搬遷的過程撞到記者才說這句話,當事人鄭雅文向媒體吐苦水,執行官都能對媒體說出語帶恐嚇的雙關字眼,更遑論老百姓只能眼睜睜、無奈的看自己權益受損。

雖然當天點交在法院及警方的戒護之下完成,但諸多的爭議仍然未解,鄭雅文說,她會繼續上訴,絕對要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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