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楨純 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 台商 共諜 高院

同學餐敘講幹話變共諜? 台商二審逆轉無罪

by 潘 千詩

文字撰稿:潘千詩
圖:薛姓台商 民眾提供

薛姓台商被控赴中國經商後遭吸收充當共諜,薛男返台後攻讀在職專班,涉利用同學餐敘機會,向一名擔任調查官的賴姓同學打探情資,遭賴男錄音存證、檢舉。一審將他判處1年2月,不過高等法院認為,罪證不足,今日逆轉改判無罪。可上訴。

薛男今天聆判後,當庭向合議庭鞠躬,情緒激動、眼眶泛淚。他受訪表示,「感謝高院還我清白」,只是去唸個政大在職碩士專班,不明不白變成共諜,「太冤枉了」。

薛說,就酒酣耳熱時,一定會跟朋友講幹話,無傷大雅,但沒想到幹話會成為起訴的犯罪事實;他說,王總就只是當初學長介紹是一位建設公司老闆,所以餐敘時講幹話說也許可能要小心王總他們,建議賴男要不要先跟長官報告,兩次都是同學(賴男)約我出去吃飯,但媒體都寫說是我主動邀約。

檢方指控,薛男2014年初赴中國投資電子商務,2月間經友人介紹在餐敘認識綽號「王總」、「小鄭」的中國國安部第四局官員。「王總」2人認為,以薛男的學經歷背景,可協助從事情報工作,即請託薛蒐集我國外交往來相關資訊,並引薦認識政府官員、國民黨籍民意代表、主要政黨幹部等人。薛男返台後則以「微信」和「王總」等人保持聯繫。

薛男2017年考取政大戰略與國際事務碩士在職專班,得知賴姓同學是現職新北市調查官,趁著2018年2、3月間與同學聚餐時,向賴男索取法輪功首腦李洪志、李美歌父女的入出境紀錄,並允諾「王總」可提供中國省市層級政策資訊做為回報。

賴男懷疑薛男有意刺探他,並未答應,聚餐結束後立刻回報調查局。同年11月,薛男遭檢調搜索、約談,檢方依涉嫌違反國安法發展組織未遂罪起訴。台北地院今年1月依國安法的刺探秘密未遂罪判薛1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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