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翁茂鍾筆記本點名6人 監院認沒有逐一確認

by 潘 千詩

文字撰稿:潘千詩
圖:石木欽 毅傳媒資料室

最高法院院長吳燦的兒子、翁茂鍾委任律師吳孟勳因捲入石木欽不當宴飲案,向監察院提國賠100萬元,另向王美玉、高涌誠2名監委連帶求償100萬元,要求刪除不實內容並發聲明更正。台北地院今日再開庭,審判長詢問監察院代表團是否有查證筆記本內點名的6人是否真有碰面?監察院訴訟代理人表示,沒有逐一確認,但監察院認為這6人是一起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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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監察院新聞稿及彈劾石木欽記者會內容,2011年5月20日下午2時許,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吳孟勳有不當接觸。由於北院先前開庭時,吳孟勳委任律師解釋,當天翁是拿請假單到事務所後離開,而且當天下午吳到高院民庭開庭,有報到單與筆錄可證明,當天沒見過石木欽。

今天開庭時,吳孟勳委任律師主張,不論從人民、律師、司法人員的觀點來看,律師都不應該捲入法官或當事人不當接觸的場合中,錄音譯文會讓人認為吳孟勳是干擾司法公正性的人,減損其名譽。

審判長詢問監察院訴訟代理人們是否認同吳孟勳律師的觀點?監院調查官陳先成回說,這是一個非常「抽象」的個人判斷,他不能代表監察院的觀點做回應,這也非監察院的職權,但他個人認為,律師跟法官不同,法官被高度倫理所約束,律師可以做的事,法官不能做。

陳先成 毅傳媒資料室

審判長也詢問監院如何認定吳孟勳有赴宴?有無查證筆記內容提到2011年5月20日點名的6個人都有碰面?但監院代表團一直闡述監察院為什麼會認定石木欽與翁茂鐘不當宴飲,結果遭審判長打斷。

審判長認為,監察院沒有聽懂他的問題,並詢問監察院代表,監察院都是根據司法院的資料而沒有自己的判斷?陳先成這才回說,有查證筆記的真實性,監察院也認為是真實,翁茂鍾也「不否認」筆記內容,但監察院沒有逐一確認內容,但認為這6人是一起碰面。審判長最後諭知,10月15日再開庭。

開庭結束後,吳孟勳的委任律師說,當天吳孟勳去開庭,不懂監察院為什麼要這麼做;監察院訴訟代理人說,重點在石木欽而非吳孟勳、監察院沒有誹謗、翁茂鐘的23本筆記很多,無法逐一確認,但翁茂鐘不否認筆記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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