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當豪宅賣 興富發旗下潤隆爆弊董座300萬交保

by 張 欽

文字撰稿:張欽
圖片說明:潤隆建設負責人蔡聰賓交保後離開台北地檢署

興富發集團(2542)旗下潤隆建設(1808)在新店碧潭興建「國賓大苑」豪宅,卻驚爆「旅館變豪宅」的官商勾結弊端,檢調昨搜索約談後,今早依《刑法》偽造文書、《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諭令潤隆負責人蔡聰賓300萬元交保,而承辦建照變更的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施工科使照股前技士潘仕傑、起造人王文宏等人則分別諭令10萬至100萬元不等交保,蔡男辦保後離開北檢時僅說「謝謝」、「偵查不公開」,隨即離去。

這起弊案緣於環保機關到國賓大苑稽核了解排放廢水時,發現原本的旅館用地建物竟變住宅?提醒住戶該建案可能違法,依照《都市計畫法》可能會折除,住戶驚訝之際不滿被建商欺瞞,控告建商詐欺。檢方調查發現有問題,於是發交調查局調查,並親自到國賓大苑蒐證,果然有所斬獲,現場將建商發放的賣屋傳單留存後當證據。

檢調查出,2013年間,國賓大苑的起造建商潤隆建設找了楚姓營造商幫忙跑照,當時的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施工科技士潘仕傑竟涉嫌變更使用執照加註事項,讓原本只能整棟出售的旅館,變成可以分拆出售的房屋,讓國賓大苑搖身一變成為碧潭風景區的豪宅,涉嫌圖利潤隆建設公司。

檢調蒐證完畢後,昨持13張搜索票到新北市府工務局、潤隆建設、跑照業者等13處搜索,並約談潘仕傑等公務員及潤隆董事長蔡聰賓等3家起造建商及跑照業者共13人。

檢察官昨晚至今天凌晨漏夜複訊,直至今早10時全部訊畢,最後依《刑法》偽造文書罪、《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諭令潤隆負責人蔡聰賓300萬元交保,起造人明緯建設實際負責人王文宏100萬交保、田都國際旅館負責人周文龍50萬元交保,時任工務局技士潘仕傑、楊季儒、科長陳嘉興、曾維良、仲正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連滋培等5人均10萬元交保。

此外,潤隆公司開發部襄理林貞誼、振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跑照業者楚邦利及時任工務局簡任技正王呈穩、施工科使照股股長邱柏霖4人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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