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導搶Uber女司機車內3400萬元還分贓? 舞廳大股東一審判10年二審逆轉無罪

by 張 欽

文字撰稿:張欽
圖片來源:毅傳媒圖片庫

北市鄧姓Uber女司機2018年間受睿森銀樓涂姓老闆開車運送3400萬元現金,她運鈔時載著一名王姓舞廳小姐,途中遭歹徒持刀搶劫,檢警事後查出幕後主嫌是新加坡舞廳大股東郝廣民,因此依加重強盜罪起訴,郝男一審被重判10年,上訴後,高院認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郝男指使搶劫並分贓,且咬他的嫌犯說詞有出入,今以罪證不足逆轉改判郝男無罪,可再上訴。

檢警調查,郝廣民是四海幫大哥級人物,2009年曾幫鍾姓同鄉處理債務,不滿鍾男未付百萬酬勞,持槍向鍾男勒贖千萬,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妨害自由等罪判刑8年8月定讞,出獄後投資新加坡舞廳,成為大股東。

這起Uber女司機運鈔搶爆發後,檢警查到睿森銀樓涂姓老闆會委託駕駛Uber的好友鄧女幫忙向顧客收帳,2018年10月底,涂男有事出國,離台前請鄧女幫他保管1500萬元,還請鄧女幫忙收帳,10月29日當天,鄧女開車載著王姓女友人出門收帳,車上除了幫涂男保管的1500萬元,加上收到的現金共3400萬元,經過北市中坡北路時,鄧女下車買消夜,獨在車上的鄧女突遭2名男子持刀逼下車,載著3400萬元現金的Uber轎車也被歹徒開走。

檢警循線查出,鄧女最後收帳地點是在新加坡舞廳,再沿路調閱監視畫面,發現舞廳的泊車小弟王璟澄當天開BMW轎車載著男子林東賢及舞廳經理劉馥增,一路從舞廳尾隨鄧女,直到王女下車後,劉、林2人下車行搶。王璟澄、林東賢事後陸續被逮,劉男則逃亡被通緝,林男到案後供稱曾聽劉男說,搶案是舞廳老闆郝廣民指使,檢方起訴王、林2人後,再起訴郝男。

2020年8月,王璟澄、林東賢被高院以結夥攜帶武器強盜罪,各判處9年、9年6月,目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郝男則否認犯行,去年2月被台北地院判刑10年。郝男不服上訴,高院從卷證資料發現,林東賢曾證述案發前與他商議搶劫的只有劉馥增,而林男只是聽劉男提及郝男事幕後主謀,但劉男在逃無法對質,林男單方面證詞無法證明郝男是主謀,另郝男是否主持分贓,林男的證詞也前後不一,無法認定郝男參與並主持分贓,因此改判郝男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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