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史上最大弊案 李恆隆認罪換千萬交保【4000萬內幕】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攝影記者:林玉偉、柯俊彥(戴帽者為前太平洋流通董座李恆隆)

台北地檢署偵辦史上最大的立委收賄案,密集提訊前太平洋流通董座李恆隆,並將李恆隆列「汙點證人」以釐清其涉嫌行賄立委金額、過程,李恆隆自8月4日羈押迄今,他的辯護律師杜英達一直以他身體健康狀況不佳為由,向台北地院聲請具保代替羈押,今(11)日北院開庭,裁准李恆隆1000萬元交保。

李恆隆下午4點左右走出法院,看到現場大批守候已久的媒體,他用右手食指嘴唇上比「1」,暗示他不能發言,避開媒體的提問,李恆隆一語不發地走出地檢署,看得出來歷經38天的羈押是相當疲憊。

律師杜英達主張,李恆隆經過檢調的密集訊問,已在訊問中自白全部事實,應無勾串、滅證之虞;且李恆隆長年罹患腎功能衰竭,加上曾動過腎臟移植手術,近期經台大醫院體檢,手術風險極高,若藥物控制不當,恐發生猛爆性肝炎危及性命,必須盡快動手術,撤銷羈押。

前太平洋流通董座李恆隆遭羈押38天,台北地院今(11)日裁准具保停押,從其眼神中看得出相當疲憊。(攝影:林玉偉)

據悉,李恆隆在押期間,就曾因腎病復發,而在提訊後戒護就醫,檢方雖認為李恆隆有羈押必要,但考量其病情狀況與人道權益,故同意具保停押。

北院裁定理由指出,考量本案案情複雜、偵查進度,以及還有犯罪事證待釐清,故李恆隆仍有勾串證人之虞,原本羈押原因也尚存,且李恆隆有多年的國際從商資歷,可見逃亡能力甚高,不過根據李恆隆的律師所出示的醫療證明、協議,足證李恆隆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3款,保外就醫規定「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

北院裁定,李恆隆以1000萬元交保,命他限制住居於台北市信義區住處,今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到110年5月10日止,且禁止對外發言與談論本案有關內容,也禁止他與案件關係人不當接觸。

檢調追查,李恆隆透過白手套「是知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郭克銘行賄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陳唐山等人,要求護航施壓經濟部商業司修改《公司法》,以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7月31日搜索約談後,陸續聲押立委蘇震清與其共犯等人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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