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牢獄改判6月 前金檢局長爽逃重刑

by 呂 品逸

文字撰稿:呂品逸
主圖來源:資料畫面

金管會金融檢查局首任局長李進誠,2005年涉及勁永股市禿鷹案,遭控放消息給股市金主、作手,藉此打壓勁永公司的股價,官司纏訟15年,從一審重判10年一路上訴,高院更三審今(30日)宣判,李進誠因違反「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輕判6個月徒刑。

李進誠曾是司法界的明日之星,2004年被提拔為首任金融檢查局長時,可說是風光無限,但隔年他便捲入勁永股市禿鷹案,卻遭檢方查出洩漏當時要搜索勁永公司的消息給金主林明達、股市作手陳俊吉等人,一干人等不法獲利約1500萬元,之後他更涉嫌洩漏檢方的調查計畫,警告林明達已遭鎖定,檢方在2005年依貪汙及洩密罪嫌將他起訴。

官司纏訟至今已15年,台北地院一審曾重判李進誠10年徒刑、經二審改判9年半;但高院更一審時認為證據僅能證明他觸犯「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逆轉輕判1年4個月,減刑為8個月徒刑,引起輿論一片譁然。

2016年高院更二審時,又認為李進誠仍觸犯貪汙罪,改判他6年徒刑,但卻遭最高院裁定發回更審;更三審判決結果今天出爐,高院依違反「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輕判李進誠1年有期徒刑,並減刑為6個月,改判理由目前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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