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假釋首報到 力拚越南案無罪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攝影記者:謝幸恩

頂新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因越南混油案,遭判刑4年8月定讞,去年入監服刑1年12天,服刑已過半符合假釋資格,矯正署裁准假釋,魏昨出獄後,今(20)日上午11點向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觀護人報到,假釋期間付保護管束。

魏應充戴著帽子、口罩,低調地前往北檢報到,經執行科訊問1個多小時後結束,魏應充離去時面對媒體詢問,一言不發地快閃離去,似乎是歸心似箭,在獄中1年多來的時間,想必不太好受,也希望能好好地陪伴家人過個農曆年。

但是,魏應充未來仍有多達45件假冒食品罪,案件仍在台中高分院審理中,若未來逐一判刑定讞,若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因其刑期最重一罪一罰,若依最重刑期7年以下,45罪合併執行恐怕要關到百年;此外,消基會代理285位消費者對頂新提出求償3000多萬元,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未來仍然是官司纏身。

陪同魏應充報到的「頂新和德文教基金會」發言人歐陽劭瑋則說:「魏董事長過去1年來跟昨天,都秉持著一顆平常心,昨晚回家後,個人粉絲團湧入上千球迷跟支持者打氣,接下來會一如以往,持續投入公益事務,為味全龍加油,越南案也已有17項可證明無罪的新證據,會持續循司法途徑爭取清白。」

魏應充先前因味全混油案被智財法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刑2年定讞,2018年12月假釋出獄;另被控2012年到2014年任職於頂新董事長任內,涉嫌進口越南大幸福低標準油品原料,來精煉成食用油販售,臺中高分院審酌後,2019年11月裁定魏應充應執行4年8月徒刑,魏於去年1月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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